封面题字: 杨 辛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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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学銮 蒋广学 霍晓丹 魏中鹏
刘书林(《思想理论教育导刊》常务副主编)
杨守建(《中国青年研究》副主编)
彭庆红(《思想教育研究》常务副主编)
谢成宇(《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社长)
屈晓婷(《北京教育(德育)》副主编)
夏晓虹(《高校辅导员》常务副主编)
周文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社长)
李艺英(《北京教育(高教)》社长)
郑 端(《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编辑部主任)
陈九如(《高校辅导员学刊》副主编)
毛殊凡(《中国高校社会科学》总编室主任)
主 编:王艳超
编 辑:许 凝 马丽晨 朱俊炜
王 剑 吕 媛 李婷婷
李 涛 侯欣迪 杨晓征
宋 鑫 张会峰 陈秋媛
马 博 陈珺茗 陈 卓
审 校:青年理论办公室
摘要:作为高校育人工作的重要一环,学生奖励的评定对学生的成长有着重要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实现高等教育育人目标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文章在梳理分析高校学生奖励体系建设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结合高校现有学生荣誉奖励工作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对北京大学学生个人奖励体系的完善提出可行建议。
关键词:高校学生;奖励体系;学生管理
一、高校学生奖励体系的重要作用
作为高校普遍采用的一种对学生进行奖励、激励的制度,高校学生奖励体系在学生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1],学生奖励体系的构建对实现高等教育育人目标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科学合理的奖励体系设计,不仅能够激发学生自我成长的主动性,增强学生责任感和荣誉感;还能够作为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引导学生树立与之相一致的个人目标。奖励体系更是丰富校园文化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更加制度化和更加权威高效的方式,引导学生更多地去追求精神激励,能够对社会风气及核心价值的确立,产生长期的、积极的影响[2]。
高校学生奖励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3],可以分为奖励的类型和比例设置、管理和评定机构、评价标准、评定方式、表彰和宣传方式五个组成部分。每个环节的设置和效果都将影响系统整体育人成效的发挥。国内外高校奖励体系的研究结果显示[4],科学设置学生奖励的获奖比例,既能保证覆盖面又能兼顾稀缺性,最大限度发挥激励作用;在评选方式上,素质综合测评的量化评定为主和个人答辩加评审小组评定制为辅的方式受到更广泛的认可;评审小组构成中,朋辈学生和教师专家的比例也对奖励的认可度有较大影响;互联网线上平台的展示也越来越成为不少荣誉称号评定过程中的重要途径;无论是评定过程还是表彰和后续教育,精心设计的宣传更能够在榜样树立、文化营造和风气引导方面发挥长效促进作用。
二、高校奖励体系存在的问题
为保证研究的全面性与有效性,本研究面向北京大学6个学部的在校生通过网络平台发放调查问卷1600份,回收有效问卷1452份,有效率为90.8%。其中,男女占比分别为45.59%、54.4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占比50.55%、32.92%、16.53%;在年级分布上,主要集中在2014—2016级在校生,该部分比例为81.12%;在学部分布上,理学部390人、信息与工程科学部164人、人文学部276人、社会科学学部365人、经济与管理学部126人、跨学科类33人、医学部98人,分布较为均衡,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出实际情况。
此外,本研究还采用访谈的方法,先后采访了各个学部、年级的教师、学生共50人,了解不同角色的群体对于奖励工作的看法与意见。结合问卷与访谈的数据,可以发现北京大学奖励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奖励类型设置不够合理
一方面,由于各部门在设奖时的沟通衔接问题,存在部分领域重复设奖的现象。如校团委组织评选的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优秀志愿者等奖励与校级奖励中的社会工作奖、实践公益奖,以及学生资助中心评选的北京大学学生公益之星,在评选领域和要求上有着较大程度的重合,也使得有关奖项的含金量和受关注程度降低。在访谈中也有学生指出,奖项的重复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并未扩大奖励的覆盖面,如获得校级奖励“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往往同时也获得了团系统的“优秀团干部”以及党系统的“十佳党支书”等奖励,反而造成了奖励评选的“马太效应”。有41.74%的学生认为学生干部类的奖项存在设奖荣誉的问题,在所有设奖分类中最高。
另一方面,部分领域的奖励设置有所欠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学生们认为学校现有各类别奖励中最为薄弱和缺乏的是道德品行类的奖励。这一类的奖励中,专门设奖的目前仅有校级奖励中的优秀品德奖,而且该奖项的获奖人数也不容乐观。2015—2016学年全校还有88位学生获奖,至2017—2018学年已经出现无人获奖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与宣传力度不够、评选标准较难确定都不无关系。
(二) 评选细则标准不够细致
制定全面细致、切实可行的评选细则能够帮助各类奖项的评选工作顺利地开展,也能够提升学生对于奖项的认可度。但是当前部分奖励的评选标准存在着难以量化审查、主观性高、甚至被忽略的问题。
这一点在思想道德品行方面评价表现得尤为明显。例如,学生年度人物评价标准要求在精神文明创建中有突出贡献,三好学生标兵要求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要实现这些标准的准确认定,首先学生要确实本人符合该标准,并确有相应的表现和贡献,其次是该生表现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了解和认可、核实并信任,最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评定。这其中的每一环节都要花费较多的人力与时间,且很多过程没有独立的审核监督,无法保证真实性,容易出现做假、包装等问题;如果以打分的形式进行,则又存在着较大的主观随意性。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认为身心健康、道德品行、思想认识的评价较容易被忽视的分别达到了52.41%、62.6%、42.56%,远高于其他评价标准项目,可见问题之明显。
(三)奖励评选过程不够完善
学生对身边同学有着较为充分的了解,各项奖励的评选应该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但是实际上学生在此过程中的参与感并不强,评选工作存在着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在奖励的申请环节,大部分的奖项根据素质综合测评的排名进行分配,少量奖项需提交报名表,只有极少数奖项需要参加线上评选或现场答辩。而在奖励的评审环节,缺少学生民主评议的环节,评审委员会则大都由学校或院系的教师组成,即使设置有学生评委或线上投票等学生可参与的评审环节,其在最终评审结果中所占比例也相对较低。
在受访者中,有较多学生认为应加强学生自荐、他荐和集体推荐的工作,提升奖励申请的学生参与度,这几部分的学生分别占到43.39%、31.13%和26.52%;此外,有41.05%的学生认为应该做好学生民主评议,33.26%的学生认为应该充分发挥现场答辩的作用,以提升学生参与程度、改善评选过程;此外也有相当数量的学生认为应加强学生在材料审核、评审委员会评议和公示中的作用,分别为24.59%、17.22%和15.01%。
(四)宣传教育工作不够全面
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对于奖励体系充分的宣传介绍,有助于加深学生对于各项奖励的认识与理解,从而推动评选工作更好地开展。但是调查结果显示,这一部分的工作力度还有待提升。仅有21.83%的学生对学校各类奖励设置的意义和作用“比较了解”或“非常了解”,仅有16.18%的学生“比较了解”或“非常了解”奖励评选的内容和评选规则,其中“非常了解”的学生均仅有1%左右。而对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超过60%的学生认为是设奖部门宣传力度不够,也有40%的学生认为是评选工作负责人的通知不到位。
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对于获奖者事迹的宣传推广则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奖励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学生提升自我、向模范看齐,真正实现评优的效果。在全校范围内,评选结果仅通过三角地展板展示,缺少奖学金颁奖典礼全校性、整体性的表彰仪式,使得奖励评选的仪式感与荣誉感明显降低。从宣传内容来看,仍然存在着在偏重获奖人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兴趣爱好的问题,缺少对于获奖人成长经历、个性品质的深入挖掘;同质化的宣传内容也容易引起学生的审美疲劳,进一步降低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学生奖励体系建设的改进方向
(一)完善奖励体系结构
要充分调动学校—基层各个单位院系的积极性,做好沟通与衔接工作,完善奖励体系的结构。在学校层面,对于学工部设置的校级奖励、校团委设置的团系统奖励以及各职能部门、业务中心设置的单项奖励,进行详细的统计、对比,将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相似的奖项进行合并,删繁就简,增加校级单位设置奖励的权威性与含金量,让奖励体系的主干更加突出,让学生更加重视奖励的评选,也更好地发挥奖励的引领示范作用。
与此同时,充分激发院系的创新力,强调基层院系自设奖励是整个奖励体系的有效补充。从全员育人的角度出发,基层院系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与工作情况,设立更加丰富多彩的个性化奖励,更能充分激发本院系学生的能动性,帮助学生更好地成长成才。根据北京大学学工部对各院系自设奖励情况的统计,不少院系已经做出了多样化的尝试。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相结合的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评选,单独设奖、在学院范围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生命科学学院“沈同奖”,通过基层班团集体推荐、答辩、师生评议等环节发掘品行优秀、向上向善的学生典型的城市与环境学院“铁汉—城环奖个人奖”等,都与校级奖励相得益彰,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加强落实品德评价
一个完善的奖励体系,要能够体现出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融入国家社会对德才兼备优秀人才的要求。在“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培养目标指导下,建议将北京大学现有学生奖励体设置按照上述五大指标重新梳理整合,改变以往奖励评选工作中“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在“优秀品德奖”的基础上,对学生在奉献社会、助人为乐、团结友爱、热心公益、孝老爱亲等方面的行为进行表彰,考虑设置“感动校园人物”“精神文明建设标兵”等奖项,完善奖项设置,加强对思想道德、品行修养表现突出个体的表彰,提升学生的参评积极度,真正发挥出奖励体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在各类奖项的评选过程中,要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穿始终,把对学生思想修养、道德品行方面的表现作为重要考量指标。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学生特点和工作情况,探索信度高、效果好的思想道德评价方法;如在传统的班级成员互评打分环节加入答辩和面试环节,以更好地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开展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真实性和客观性。对于思想道德评价不合格的学生,实行奖励评选的“一票否决制”,让评选的结果经得住时间和事实的检验。
(三)强化评选流程育人作用
学生奖励评选对于学生综合素质和各项能力的提升,体现在整个评选流程当中,应该通过丰富学生的参与方式、强化学生的参与程度,进而引导学生建立起规则意识、监督意识、竞争意识与争优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提升学生奖励评选工作的育人作用,需要强化学校各相关部门和院系的全过程育人和管理育人意识。在评选过程中丰富学生的参与方式,通过文字材料提交、线上评选、现场答辩等综合手段全方位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强化学生奖励评选工作的育人作用;在奖励评审委员会中强化学生的参与度,通过引入大众评审、民主评议、学生监督员等形式,充分发挥学生在奖励评选中的作用,鼓励学生参与到奖励的评选、监督甚至是管理工作之中,提升学生对于奖励评选工作的认知与认可程度,提升奖励评选工作的规范度与透明度,使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深入人心,达到良好的育人成效。
(四)健全表彰宣传教育机制
全过程、全方位地开展表彰和宣传教育工作是保障奖励评选的参与度和导向性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应该通过多样化的方式、有深度有内容的作品,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让学生对奖励体系、评审工作、获奖学生事迹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激发学生学习优秀、争当优秀的意识。
要利用好网络媒介在传播中双向互动的特性,将以往单向灌输式的榜样教育转变为双向互动的汲取式交流模式,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榜样的力量;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奖励表彰制度,重在激发学生的自豪感,凸显荣誉的仪式感;要做好获奖学生的追踪调查工作,尤其是毕业后的去向及发展情况,用鲜活生动的事迹案例增强奖励宣传教育的效果。
作者简介:王宇凡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讲师
刘耕蒲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
柴 腾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信息管理系2018级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升高校学生荣誉体系育人实效的路径研究——以北京大学为例》(项目批准号:17JDSZ3001)。
参考文献:
[1]曲莎莎,向辉,张其光.高校建设学生荣誉激励体系的基本原则与思路[J].思想教育研究,2015(7):96-98.
[2]严海波,肖红燕.论校园文化建设中大学生的主体性地位[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5):736-738.
[3]王丽萍.高校学生荣誉奖励体系的构建及实证研究[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3(5):131-138.
[4]曲莎莎,顾彤彤,刘萍,等.哈佛本科生奖励体系对我国高校学生奖励工作的启示[J].教育探索,2014(4):14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