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题字: 杨 辛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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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虹(《高校辅导员》常务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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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九如(《高校辅导员学刊》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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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王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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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涛 侯欣迪 杨晓征
宋 鑫 张会峰 陈秋媛
马 博 陈珺茗 陈 卓
审 校:青年理论办公室
摘要:本科生导师制是北京大学教学体制改革与人才培养制度的重要内容,为导师因材施教与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包括师生交流频率较低、导师职责权限不明、导师指导方式不合理和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高校应通过转变师生交流观念、明晰导师职责权限、改进导师指导方式和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管理体制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本科生导师制的育人作用。
关键词:本科生导师制;问题;建议
本科生导师制,一般是指在实行辅导员制度的同时,聘请专业教师在师生双向选择的前提下担任本科生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学习方法指导、选课指导和科研训练指导的教学制度。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校要“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此外,《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也提出,“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导师制、小班教学,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分析目前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状况,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对今后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调整和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2002年,北京大学在国内率先开始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多个院系都根据本院系学科特色和实际情况,实行了具有各自特点的本科生导师制度。截至2017年秋季学期,北京大学共有25个院系(不含国家发展研究院)招收本科生,其中18个院系实行了本科生导师制,覆盖人文、社会科学、理学、信息与工程科学、经济与管理5大学部和跨学科类院系。
从各院系本科生导师制的制度设计上来看,多数院系在新生入学时匹配导师,之后学生与导师自行沟通交流;区别主要在于导师是否随着年级的增高和专业方向的选择而更换。同时,元培、物理等学院结合自身实际,设计了独具特色的本科生导师制度。
为更深入地了解北京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现状,总结成效和发现问题,我们通过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的方式,对本科生导师制的主体即导师和学生分别进行了调查。
在定量研究部分,主要对北京大学本科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以描述统计和关联性分析的方式分析了问卷数据。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770份,其中实行导师制的样本为514份,占比达66.8%。调查基本情况显示:第一,大部分院系在导师选择方式上以院系安排为主;第二,导师同时指导的学生人数多为5—6名;第三,学生与导师之间的主要交流方式为面谈,主要见面方式是集体约见,见面频率为每学期1—3次;第四,在指导内容上,导师主要指导学生的大学生活与专业学习。
总体而言,大部分学生对本科生导师制持支持态度,超过87%的学生赞同学校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学生对导师制的评价主要与以下两方面内容相关:第一,导师对工作职责的明确与否以及导师对学校规章制度的了解程度显著影响学生对导师制的评价。导师对工作职责越明确,越能利用好有限时间对学生做出有效的指导,学生对导师制的评价也就越积极。第二,就见面频率与见面方式而言,学生与导师的见面频率越高,学生对导师制评价越积极。同时,相较于集体约见和不定期约见,学生往往更加青睐个人约见与定期约见的交流方式。
在定性研究部分,主要对来自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理学、信息与工程科学、经济与管理5大学部和跨学科类院系的12位导师进行了访谈。对于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成效,多数导师对本科生导师制持肯定态度,认为这一制度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应该继续实施。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主要体现在介绍学科和专业情况、指导学生的课程选择和专业选择、帮助学生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接触学术研究、对学生的未来规划提出建议等多个方面。同时,部分导师指出当前本科生导师制并未达到预期效果,甚至认为本科生导师制已经成为导师和学生双方的负担。
二、问题分析
北京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17年来,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意识已经深入多数师生的心里,但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定问题。
(一)师生交流频率较低
从调查数据来看,在交流频率上,近一半被调查学生4个月及更长时间才会同导师交流一次。交流频率低的主要原因在于师生双方日常的工作学习太过忙碌,缺乏交流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师生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存在误区:部分学生认为个人可以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需要求助于导师;也有部分导师倾向于坐等学生上门求助。
(二)导师职责权限不明确
目前,多数学院对本科生导师职责的规定相当宽泛,要求导师掌握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指导学生全面发展,部分院系还要求导师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宽泛的规定会使得导师的职责不明确,增加落实难度,制约了部分导师的积极性,不利于本科生导师制的长期有效运行。此外,本科生导师和班主任、辅导员之间的职能也存在重叠和划分不明的问题,这就容易造成重复工作或者工作盲区,从而导致指导效率低下和师资浪费。
(三)导师指导方式不合理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只有不到50%的学生反馈导师会根据经验进行换位思考,为学生提出建议性意见。对于学生的个性问题,导师的指导往往缺乏针对性与互动性。这主要由于师生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学生习惯于被动地接受导师的指导;另一方面,导师则限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缺乏鼓励引导学生的时间、精力和意愿。
(四)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首先,本科生导师制缺乏明确的管理主体。目前北京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并没有学校层面的统一规定,由各个院系根据自身情况出台管理办法,多数院系并未明确承担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具体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院系教务部门和学工部门配合完成本科生导师制的宣传、匹配、通知等工作,但导学关系建立后的追踪管理、服务和监督等工作依然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其次,本科生导师制缺乏强制性和约束力。目前大部分院系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既不与导师的工作量或工作成绩挂钩,也不与学生的学分或毕业要求挂钩,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效果主要依赖于导师的责任心和学生的主动性。这直接导致了学院对于本科生导师制的管理和监督无处下手,甚至连师生交流频率和形式这样的基础规定也无法落实。
再次,本科生导师制评价制度不健全。调查显示,76%的学生认为有必要对导师制进行定期评价。同时,导师们也表示希望借助定期的评价机制来了解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多数院系没有健全的本科生导师制评价制度,这一方面体现在本科生导师制评价不能定期实行,另一方面也体现在学生和导师在评价过程中缺乏参与。
最后,本科生导师制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由于多数院系的本科生导师工作不计入工作量,老师的付出与劳动没有得到足够的认可。当然,有部分院系将担任本科生导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标准,但在本科生导师制度日常管理和评价无法落实的情况下,这一规定本身也无法起到调动导师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的作用。此外,对学生来说,在本科生导师制中收获的多少和其主动性成正相关关系,但这种收获具有较强的私人性,很难产生带动和激励其他学生的效果,难以整体提高学生的参与积极性。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和研究结果,下文着重探讨如何改进和完善本科生导师制度。
(一)转变师生交流观念
学校在实行导师制前,应对学生和导师预先进行导师制阐释,使双方都明晰导师制的宗旨,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在落实中可以更默契地配合、互动。一方面,学校和学院应将本科生导师制的有关宣传纳入新生教育中,通过各种传播途径让本科新生了解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意义,调动本科生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同时,学校和学院要把推进导师制纳入师德师风建设中,要帮助导师理解因材施教的重要意义。
(二)明晰导师职责权限
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应集中在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和生涯指导三个方面。重点要区分本科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之间的职责。导师对学生的帮助主要体现在与专业学习与发展相关的领域,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则主要是班主任、辅导员的职能。各个学院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科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相关的工作条例,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促使三方有效分工合作。
(三)改进导师指导方式
导师要重视教学和指导方法的改变,明确因材施教的理念,运用恰当的交流方式,有针对性地实施启发式教育,突出个性化培养。同时,学生要改变被动接受的惯性模式,打消内心的胆怯和顾虑,在接受导师指导的过程中积极参与、积极反馈,主动向导师提出自己的问题和思考,建立和谐互动关系。
(四)完善导师制管理体制
首先,明确管理主体。学校和学院应出台有关规定,明确本科生导师制的日常管理监督主体,合理协调本科生导师制管理监督工作同教学科研等其他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树立管理主体权威性。
其次,加强制度约束。学校和学院可以首先从学生入手,督促学生主动定期寻求导师指导,积极同导师交流,通过建立监督机制保障学生与导师的交流频率,并逐步提升指导效果。
再次,健全评价制度。一方面,学校和学院应明确评价制度的导向性,提升导师和学生的话语权。导师和学生都能够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制度设定、管理方式和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价与建议。另一方面,学校和学院应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绝对评价和相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规定评价的具体内容,使评价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减轻学校、学院、导师和学生各方的负担,提高评价效率。
最后,加强激励措施。学校应构建科学的激励和评价体系,在继续注重精神激励的同时,辅以必要的物质激励。比如,导师制评价结果能够以合理方式体现在导师的年度工作考核中,肯定导师的工作热情与成绩,与导师的工作绩效相联系。从而营造良好的激励氛围,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
作者简介:高 静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讲师
宋昊天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团委常务副书记 助教
代瀚锋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17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