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题字: 杨 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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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校:青年理论办公室
摘要:文章通过对判断解离理论的阐释,结合两个典型事例说明了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如何以授人以渔的方式来避免授人以鱼的困境。
关键词:判断解离理论;因果关系;心理健康辅导
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指出,因果关系是经验领域的粘合剂。我们学习、归类、解释过去、预测未来、对当下展现控制,通过综合完整的故事来构建意义,以及做出决定的能力都依赖于我们对于身边事件的原因和结果的推理方式,简而言之,因和果链接了我们的发展成长的故事。
个体来到心理中心寻求心理专业帮助的时候,他已经有了希望咨询服务帮他达成的目标(果),但这个目标通常是他认为可以达成其他自己想要的目的的一个原因。比如希望变得自信,因为他认为自信会让自己感觉更好,这样会有更多的人喜欢自己,自信会让自己在遇到选择的时候,能坚信自己选择是对的。就是说,在他的理解中,不自信是自己不受欢迎以及犹豫不决的原因,解决了这个问题,就会达成受欢迎等目标。每当此时,咨询师往往面临一个类似于陷阱式的困境,如果关注在他所要求的自信提升上,你会发现他下次见面的时候告诉你没有效果,因为依然没有更多的人表现出对他的兴趣,或者依然在面对选择的时候,不知道如何确定哪个会成功。总之,他会通过他的目标的达成与否来衡量咨询的效果。
因此咨询师以及辅导员需要适时跳出“授人以鱼”的哺乳式咨询辅导方式,必须要和咨询者本人一起来看他是如何构建出这样的一个因果关系,且如此深信不疑。而授人以渔式的辅导可能更多地让咨询者自己去思考为何建立了这样的因果关系假设,该因果关系是通过什么方式形成的,以及该因果关系是否是功能性的。本文中,笔者试图通过两个案例结合一个理论来阐述观点。
一、现实中的因果关系案例
A同学,自小目睹父母的各种矛盾冲突,其中母亲抱怨最大的一条就是父亲总是没有原则地借钱给父亲家人用。父母之间恶劣的关系让A同学十分痛苦。在她的内心中,“要是父亲不借钱给他家人用,父母的关系就不会不好了”,这一因果关系成为她对父母关系的一个判断。今年,A同学和男友结婚,母亲有过两次向自己借钱的情形,因为自己还在读书,所以这钱都是由老公出。A同学求助的问题是如何让妈妈不再借钱。因为担心自己会重蹈父母的覆辙。
B同学,目前面临的问题是可能不能顺利毕业,必须要在一个学期学完近20个学分才可以(之前一些缓考加上重修的课程)。该同学认为自己目前的境况的原因是大一时候没有好好学习,一些基本课程没有打好基础导致的。由于建立了这样的因果关系,B同学每个学期开始就会努力要把以前的基础课程补习好。不过每次都没有完成这部分,因为每学期都有新的课程学习任务,还有一些其他不可控的因素发生。B同学的求助问题是怎么把基础课程补习好。
显然,这两个案例所建立的因果关系我们是容易理解的。但为何容易理解的因果关系推理却不能对推理者期待的效果产生积极作用?推理者本人想必已经在现实中多次尝试通过实现因来促成果的实现。但是为何不成功呢?咨询、辅导老师会有好招能让这个困境破除吗?在避免授人以鱼式的咨询尴尬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下人们通常都是怎么建立因果关系的。本文所说的因果关系指的是特殊性的因果关系,而不是一般性的因果关系。
二、因果关系的形成方式及判断解离理论
很多心理学的研究提示因果判断主要被反事实的或协变的推理所影响。反事实的推理指的是推理者通过运行一个反事实的模拟,在该模拟中假设的原因是相反的,然后根据该原因对于结果的效果进行评定,如果结果也是相反的,那么这个假设的原因就会被选择为某特定结果的原因。比如,小张一直都是5点下班。今天提前下班20分钟,从经常走的路开车回家,结果路上遇到了车祸。所谓反事实推理就是“要是我没有提前下班的话,就不会遇到这个车祸了”。尽管车祸的真正原因可能是另一辆车的酒后驾车导致,但对于小张来说,不提前下班确实会避免遇到这个车祸,所以这个推理是基于解开某个结果出发的推理,而对方的醉酒驾驶通常不会被考虑,因为这个原因不是自己可控的,所以小张建立了提前回家——遇到车祸的因果关系。协变的推理指的是在头脑中运行各种原因结果可能的层层筛选,通常那些对于结果出现的可能性有着最大化增加的原因会被选择,比如有学生认为善解人意、温柔、懂礼貌会让男生喜欢,但这些因素都比不了外貌的影响,因此协变的推理就可能会是“他喜欢我是因为我漂亮”。
基于这两个形式的推理,研究者们分别提出了反事实模拟理由以及可能性—更新理由两种推理形式。Mandel整合了不同的推理形式,发展了判断解离理论。[1]该理论认为,上述这些推理的类型在功能上各有不同,并可以导致不同的判断,人们是可以在不同的情景下启动不同的推理形式。他指出推理过程中的两个原则。事实原则提出原因选择聚焦在充分产生实际结果的前提上。替换原则提出临时性的归类在反事实和协变的推理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比如反事实选择聚焦在可能会充分足以防止结果或类似的事情发生,而协变性的选择聚焦在对于结果或类似结果出现的可能性有着最大化的增加的前提上。举例来说,一个人在异地,向村民借宿,但村民拒绝了。然后该人走入一个陌生的酒吧。结果在酒吧中被人下了毒药,该毒药2个小时后会致该人于死地,下毒药后1个小时,该人被枪击致死。反事实的因果关系是“要是村民收留这个人,他就不会死了”,而协变性的因果推理会认为导致该人死亡的原因是下药,因为无论枪击与否,该人都会毒发死亡。判断解离理论认为人们具有不同的推理视角,当问题不同时,就会启动不同的推理形式。
三、判断解离理论对于案例的分析
现在我们根据判断解离理论来重新审视前面介绍的两个案例中的因果关系及其推理过程。A同学是基于对自己父母关系糟糕的各种可能原因进行层层的思考,而得出“要是父亲不那么经常借钱给老家人用的话,父母的关系就不会那么糟糕了”。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反事实的推理形成的因果关系。这个因果关系的建立一定程度上是观察者的视角,以及多次被反复外在强化的结果。B同学对于自己目前境况的一个因果假设是如果当初大一的时候好好学习,将基础课程学好,就不会出现现在的局面。结合之前的毒药和枪击的案例,不难发现B同学所找寻的学好基础课程的原因类似于毒药的最大化结果可能的作用,也就是说学好基础课程是协变推理的结果。
简单梳理A、B同学的问题。A同学是因为建立了“要是父亲不借钱给家人用,父母的关系就不会那么糟糕了”。所以在她的意识中借钱给自己家人用是导致夫妻关系不好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为了不让父母的悲剧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所以自己一定不能让自己的妈妈向老公借钱。显然A同学将在特定情境下建立的反事实的因果关系一般化了,而且不借钱和夫妻关系好之间形成了充分必要条件。这也是为何A同学如此紧张妈妈借钱的根本原因。因为在她看来,妈妈借钱,就会导致夫妻关系不好。B同学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是顺利毕业。由于之前构建的最大化可能的原因,所以他一直以来的应付。策略就是每个学期之初开始补习大一的基础课程,而不是有利于毕业的其他任何行动。
四、授人以渔式辅导思路的具体应用
通常来说,来访学生最常见的诉求就是:我已经很清楚自己到底要做什么,目前出现的困境是我没有好的办法来实现我的想法,所以最好的咨询辅导就是告诉我一个新的方法。A同学很可能就是希望老师告诉自己如何让妈妈听话不要再来借钱,而B同学则是希望老师告诉自己如何将大一的基础课程补学好。
如果不对他们推理过程进行深入了解,就很容易认同他们的理由,然后可能就是直接满足他们的需求,告诉他们如何沟通,或如何规划时间等。但我们可能忽视了一个前提,就是他们来之前已经试验过很多回合了,之所以来,是因为试了很多回合之后,仍然没有效果。所以我们必须警觉:我们的建议会比他们的好吗?如果他们回头告诉你,没有效果怎么办?而且就实际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还是相当大的。
因此,我们此时需要和学生一起去看看他们是如何建立起这些因果关系假设的,以及这些因果关系假设没有办法证实的原因。根据判断分离理论中的替换原则,A同学之所以确立妈妈的借钱会影响自己的夫妻关系,是建立在自己之前对父母关系不好的“解除”的因果推理上。因为父亲常常无原则地借钱给家人用,妈妈反对也没有用。如果父亲不这样做,他们的关系就不会这样了。事实上,这是以来访者的视角来对这个事件进行解释,但很有可能是父母关系不好在先,所以父亲不听妈妈的意见,借钱给家人使用。另一个方面,即使A确实看到了是这个原因导致了关系不好,这个原因也只是在父母的关系中才是有意义的,这个因果关系是不能拓展到其他的任意环境中的。如果没有特定的情景,这样的因果关系是有局限的。但A的问题在于她将借钱和关系不好的因果关系固定了下来。导致她妈妈一借钱就会让她心底的警铃开始大作。所谓授人以渔的辅导方式就是告诉她在自己又陷入某种因果关系所导致的恐慌时,不停反问自己:妈妈借钱就一定能导致我们关系不好吗?妈妈不借钱,我们的关系就不会出问题吗?通过不停地反问,以及对于因果关系出现可能性的再次评估,可能会发展出对于自己思维内容的自信:妈妈借钱不一定会导致我和老公的关系不好,妈妈不借钱,我们的关系也不一定就不出问题。借由这种对于思维判断的评估,我们将从原来建立的因果强关联中松懈下来。如果原本就不存在所谓的问题,又有何必要去解决呢?
同样的情况,B同学之所以确定补习好之前的基础课程是顺利毕业的前提,那是因为他在用最大化毕业可能的判断在做因果推理。完成学分是顺利毕业的充分必要条件,而补习好基础课程是充分条件。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还坚持去追求充分条件的满足,已然不合时宜。需要让B看到他这些年之所以一直都没有补习好大一的基础课程,是因为这并不是解决当前问题的最经济的路径。告诉他反问自己“我要能在今天夏天毕业,我必须要完成什么?”“补习好基础课程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真的是必须要做的吗?”“我真的只有完成基础课程的补习,才能顺利毕业吗?”这些问题的提出将产生调整心理定势的作用,会引导他去思考建立其他的因果关系,而新的因果关系将会影响他的行为意图进而影响他的行为。从原来的思考怎么能将大一基础课程补习好,到现在的如何能顺利毕业。思路的打开同时也获得了更多的实现目标的路径。
五、总结
事实上,在临床工作中,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是两种常用的辅导方式。但在一些情况下,授人以鱼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加重来访者某些习惯的固化。根据判断解离理论来分析其因果关系建立,能让我们在如何构建出因果关系的层面上工作。所谓的授人以渔,即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能功能性地建立适宜的因果关系,并能对该因果关系进行评估判断,通过判断发展出对于思维的确信,进而影响到情绪和行为。
授人以渔的辅导方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比较适宜应用。其一,如两个例子中所展现的对于某一结果的原因选择不恰当时。辅导员需要高屋建瓴地指出其因果关系的临时性和特殊性,这样的因果关系不能适应于任何环境。其二,学生不清楚这些原因到底有利于什么样的结果或目标。A同学希望劝说妈妈不要借钱,其本质是企图消灭一切影响婚姻关系的因素于萌芽之中。为何父母的关系模式会被迁移到自己的关系中,其背后的机制可能是A同学的预防不好结果的控制需要。而B同学选择的补习好基础课程也是有着类似的需要——解决好基础课程的问题,就解决了后面的一系列诸如上课听不懂,不敢和同学交流,不想复习,不能毕业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后面的所有行为就完全无法控制。所以当控制效果不满意时,他们误以为是对原因的控制不理想所致,但他们真正不满意的源头恰是对控制的无止境的需求。
当然,既然要以授人以渔的姿态来辅导,那么咨询、辅导者就需要对事物有着更加客观、真实的认识或觉察。比如,A同学所涉及的婚姻家庭问题,B同学所涉及的学业追求的问题。如果我们认为消灭一切婚姻的隐患带不来好的关系,那么我们需要从一个有利于个体成长和发展的角度来定义什么是好的婚姻,而不是只是单纯地从自己的父母关系中反事实地获得一点预防措施。如果我们认为并不需要做到最充分的条件来完成毕业的问题,在让他放弃完美式精英学习法之前,我们需要告诉他成为更好的自己才是学习最根本的目标,自己永远才是用来比较的对象。通过前文中A和B的例子,会发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尤其是青少年大学生中,极尽智力的极限来最大限度地预防最害怕的、得到所希望的结果好似已经成为一种生活的重心。作为心理咨询师,我们对此心有戚戚,仿佛人们最大的追求就是如此,但我们不能成为他们追求最大化控制这一幻觉的武器之一。授人以渔的方式就是向他们展现生活的真相,而非一味地去逃避看见它。我们深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促进他们的成长和智慧,正如罗曼•罗兰所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还依然热爱生活”。
[1] David R. Mandel. Judgment Dissociation Theory: An Analysis of Differences in Causal, Counterfactual, and Covariational Reasoning [J].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2003(132):419-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