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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改革下的学分转换 ——北京大学的思考与实践

作者:蒋晓涛 贺凯丰 洪星星 发布日期:2017-04-15

摘要:文章回顾了北京大学学分转换政策的历史沿革,尤其是2014年的政策调整,介绍当前这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课程抵免、学分认定和成绩记载,并分析“成绩转换”和“成绩记载”两种政策的意图和影响。文章认为,学分转换不仅仅是对学生海外学习结果的认可,更需要从国际化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定位去思考。北京大学学分转换政策的改革,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的一种探索,是对学生成长的一种价值导向。

关键词学分转换;课程抵免;学分认定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创新人才业已经成为高校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研究型大学都在思考和提出自己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以此加强自身在国际教育市场的竞争力。这其中,派在校学生去海外交流,毫无疑问成为大学国际化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但由于各国高校百花齐放的教育制度和课程体系,如何科学地把海外习得的课程和学分转换为本校的课程和学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世界上不少国家对学分互认和转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其中较为成功并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有美国不同层次高校间的学分互认系统、欧洲学分转换与累积系统ECTS等。我国高校也陆续开展了学分互认与转换的实践,各大学都出台了学分转换的管理办法和各高校之间专门的学分互认政策和项目,包括“C9”高校联盟、北京学院路共同体、上海西南片/东北片/松江大学城高校、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南京仙林大学城、杭州大学城、云南呈贡大学城等。

北京大学根据国情和校情制定并推进国际化战略,把国际化发展目标融入学生培养过程,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如全面提升人才队伍国际化水平,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拓展形式多样的海外学习项目等。为更科学地认可学生海外学习的成果,北京大学也建立了一套规范的、可操作的学分转换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本文将介绍北京大学学分转换政策及变化,并分析政策调整的意图及影响。

一、2005—2014年北京大学学分转换政策

2005年,为了对学生在交流学校所修课程进行统一管理,规范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的程序,北京大学出台了《北京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相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基本原则、范围、具体操作办法和程序。归纳起来,学分转换政策的核心内容是课程认可、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

(一)课程认可

《办法》对于什么样的课程可以予以认可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接受学校或其中某学科(专业)学术声誉(课程水平)、学术地位,与北京大学相当,接受学校课程符合我校各院系教学计划对学生培养的要求。《办法》规定,国家公派、校际交换、经国际合作部与教务部备案的院系级学期课程学习项目,其课程可以认可且必须全部转换,学生每学期选课不得少于14学分或3门课。暑期项目自愿申请认可,个人项目一般不予认可。转换时,该课程在北京大学有内容大致相同、难度大致相当的对应课程的,转换为北京大学的该课程。没有对应课程的,转换时登入原始课程名。

(二)学分认定

学分认定参照北京大学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即1学分对应15—18课堂学时。

(三)成绩转换

北京大学课程评分采用百分制,学生学业评价采用平均GPA制。海外修读的课程成绩,需要先转换为百分制,再用北京大学的百分制与GPA转换公式GPA=4-3(100-X)2/1600(60≤X≤100)换算成GPA。

由于国内外大学的课程评分制度差异巨大,境外大学的成绩如何换算成北京大学的百分制成绩是一个难题。为此,北京大学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大学的不同评价机制,建立了一套成绩转换表。比如对于台湾大学等采用等级制和百分制并行的学校,可以直接采用其百分制成绩。对于等级制学校,采用等级对应的方式对应到北京大学的相应等级,再采用“居中”原则在北京大学的该等级内取居中的百分制分数。对于澳大利亚等采用非百分制的分数评价机制,采用Y=*10(X为澳大利亚大学的课程成绩,Y为北京大学课程成绩);爱丁堡大学采用原始分数+20的办法换算;外国语学院的小语种专业,学生在交流回来后,需参加拟转课程的一次考试,取得的分数即为转换后的成绩等等。表1为部分有代表性学校的部分成绩转换表。

1:学生交流成绩转换表(部分)

国家

交流大学

原始成绩

原始等级

对应等级

对应成绩

美国

芝加哥大学

A+

A+

97

中国

香港中文大学

A(没有A+)

A~A+

95

法国

巴黎政治学院

19

A+

A+

97

意大利

博科尼大学

30

A+

A+

97

德国

慕尼黑大学

2.0

A+

A+

97

瑞士

洛桑大学

6.0

A+

A+

97

澳大利亚

新南威尔士大学

96

98

英国

爱丁堡大学

70

90

中国

台湾大学

97

A+

A+

97

(四)操作主体

专业课是否予以认可,由专业院系决定。不能被认可为专业课的,由教务部认定为其他类型的课程,如全校公共选修课等。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由教务部按统一规则执行。

二、学分转换政策的再思考

北京大学的这套学分转换办法,应该是国内高校中最早的探索和实践之一。政策推行了10年,较好地规范了学分转换的秩序,保障了交换生、国际双学位、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等海外课程学习项目的开展,“等级对应”原则和“居中”原则对打通中外大学的百分制评价体系和等级制评价体系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也为国内高校的进一步探索提供了借鉴和批评。然而,随着本科教育改革的持续推进,学校对学分转换政策有了新的认识,加上政策实践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使得该政策的调整有了讨论的可能。

近几年,北京大学在学校综合改革的大背景下正持续推进本科教育改革,明确了要建立“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和“加强基础、促进交叉、尊重选择、卓越教学”的教育理念,努力使学生在北京大学获得最好的学习和成长体验[1]。一方面,通过加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能力课程以及把政治课纳入通识课体系等举措,加强学生的品格与价值观培养,提高和完善学生的知识、修养与能力,成为“懂自己、懂社会、懂中国、懂世界”的人。另一方面,通过凝练和调整专业核心课、多样化跨学科教育、全校范围内自由选课、学部内自由转专业等举措,形成重基础、重选择、促交叉的专业教育。通过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两条腿走路”,训练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同时,通过在校园创建更多的协作交流空间、鼓励更活跃的学生社团活动和面向前沿的社会实践活动,创造更多的国际交流机会,构建国际化校园文化,使学生在北京大学获得更好的学习与成长体验。

可以看出,改革中的北京大学本科教育体系里,学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工作在于建设和完善自身的完整培养体系,包括通识教育体系和专业教育体系,而学生的国际经验获得被定位为获取更好的学习和成长体验。这个定位,为学生海外交流的政策引导,以及学分转换政策提供了新的思路和价值导向。

另一方面,在现行的学分转换政策操作过程中,出现了成绩转换难以准确还原、学校之间考核难度不平衡导致成绩差异较大、以及部分学生过于看重成绩导致过分追逐功利的行为。首先,“等级对应”和“居中”原则下,一是很多学校的等级实际上很难与北京大学的等级一一对应,因此成绩转换确实难以准确还原学生的学习结果,无论怎么制定成绩转换的标准,在不同的成绩段,总有部分学生对转换后的分数不满。其次,学生去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大学交流,其学业考核的难度差异较大,在同一套转换标准下,学生在付出同等努力条件下取得的成绩差异巨大,实际上并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能力和学业结果。再次,由于学分转换后学生的成绩单记载的是转换后北京大学的课程,或者部分北京大学没有开设但用的交流学校课程的翻译名称,而事实上学生在北京大学是没有修读这些课程的,因此学分转换后的成绩单并不是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学习过程和结果。最后,部分学生存在在选择交流学校和选课时首先考虑是否容易取得高分等功利性原因,实际上偏离了交流的价值和学习的初衷。

三、学分转换政策的调整

基于上述两方面因素的考虑,学校经过认真研究总结,提出在学分转换工作上要改变思路,要淡化GPA的作用,改变学生在外期间过于重视课程成绩的现状。鼓励学生重视按照兴趣选课,敢于去挑战较高难度课程,以及更加重视在海外交流期间的非课程方面的探索和体验,比如鼓励学生更加自由地去探索和理解交流国家和地区的语言、文化、历史、社会等,鼓励学生多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交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去增进跨文化理解。[2]

2014年,学校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北京大学本科生交流课程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并在2016年再次修订并颁布《北京大学本科生交流课程及学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调整的地方主要有:

第一,交流的课程和学分量予以认可,但成绩不再予以转换,而是如实记录交流大学的原始课程成绩,该成绩不换算为GPA,不计入学生的学业评价。

第二,明确了两种类型的课程认可模式,包括课程抵免和学分认定。专业课适用于课程抵免,但抵免的课程必须为我校现有专业课程库里的课程,如找不到对应专业课,则该课程只能进行学分认定。课程抵免的学分量为本校对应课程的学分量。学分认定时如实记录原始课程信息和成绩,学分量一般按照15—18学时对应1学分的标准换算。

第三,明确了不同类型课程转换的审定主体。专业课转换由专业院系审定,大学英语课程由大学英语教研室审定,体育课由体育教研部委托教务部审定,政治课和通识教育课程为学校专项建设课程,不予转换。其余课程,均由教务部审定。

第四,尊重专业,进一步开放学分转换工作的自由度。比如,在《办法》中,找不到本校对应专业课的课程,只能转换成全校公共选修课。但在《新办法》中,在本科教育改革的模块化专业教育体系下,尊重院系的专业判断,对于部分本校没有开设的专业课,但专业院系认为该课程可以作为本专业的高年级专业选修课的,可以通过学分认定的方式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再比如,对于部分交流课程,院系认为其学分量并不能反映其实际学习量,提出要超越15—18学时对应1学分的标准,赋予更高的学分量。在《新办法》中,这种情形,一般都会予以支持。还比如,外国语学院根据学科特点,提出部分课程可以一门抵免多门、多门抵免一门等需求,部分专业还是要沿用学校返校后参加考试才能取得成绩的做法,学校本着尊重学科特点和院系专业自主权的精神,都予以支持并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解决。

第五,优化配套服务。提供中英文两套成绩单,其中英文成绩单上体现学生交流期间的原始成绩信息,包括课程英文名、学分量和成绩。中文成绩单上,另提供一套体现学生转换后课程信息的版本,包括课程抵免的课程名、学分量和原始成绩,以及学分认定的原始课程名、认定后的学分量和原始成绩。在成绩单上,均专门标注哪些课程是从海外学习转换而来。根据学生需要,另提供专门版本的海外交流和学分转换证明。

四、学分转换政策调整的影响

学分转换政策调整最核心内容是交流课程的成绩不再计入学生整体GPA的评价,而只是如实记录在成绩单上。这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交流课程GPA的作用,比如学生申请奖学金、保送研究生等。其成绩好坏,更大程度上只是影响其成绩单“是否漂亮”。在政策调整后,参加校级交换生项目的人数,港澳台项目方面有一定下降,部分学校名额未用满,部分学校出现无人申请的现象,而国际项目方面人数有所增加。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参加交换生项目的非逐利性动机在加大。相较于国际交换项目,学生参加港澳台交换项目取得高分的人数和课程门次相对较多,因此GPA激励效果更加显著。虽然港澳台项目人数减少可能也有其他原因,比如学校整体项目的增加导致申请港澳台人数下降等,但港澳台和国际的人数变化,恰恰反映了政策调整的导向,即平衡不同大学之间的GPA激励效果差异,最大幅度弱化“GPA追逐”在交换生申请动机中的作用。这在学生交换生申请面试中的反馈,以及学生交换回来后写的总结里都有较普遍的反映。学生因为没有了成绩的负担,在参照教学计划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去选课,部分学生也敢于去尝试一些挑战性课程。申请港澳台交换项目的学生,更加表现出对港澳台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因素的兴趣,课业和成绩反而并不成为主要的考虑因素。比如2016年春季学期在香港大学交换的某位学生写到:这短暂亦是漫长的半年中,我结识了很多有趣而可亲的朋友,游览了港大及港区特有的风景,积攒了此前从未有过的一些人生际遇,收获了很多足以影响到整个人生的弥足珍贵的感悟与体会。

学分转换政策的调整,反映的是学校对海外交流在人才培养体系和学生评价中的重新定位。在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下,学生海外交流更侧重于让学生获取更好的学习与成长体验,侧重于国际化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成绩不计入GPA,对于北京大学本科生这个自我驱动力和自我挑战意识较大的学生群体而言,并不会降低学生的学习动力。在这个基本认知的基础上,学校把学生海外交流的GPA激励,放在一个适度的位置,鼓励学生尊重自我,探索更广阔的天地,注重全方位的成长。目前,北京大学也在研究改变GPA评价的导向,探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的建设。学分转换政策的调整,也是对学生评价一次创新性尝试,是对学生大学生涯的一种价值导向。


 


[1]林建华.北大教育发展之路[EB/OL].(2015-12-14)[2017-3-21].http://pkunews.pku.edu.cn/xwzh/2015-12/14/content_292091.htm.

[2]刘扬,吴瑞林.高等教育国际化:大学生国际能力评价量表设计和检验[J].复旦教育论坛,201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