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的起源、发展及其本质初探
作者:青年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2-10-14
摘要:网络社会起源于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革命性发展与高速普及,当代社会大众对信息自主和言论自由的客观需要为互联网的全球广泛应用提供了现实基础,从信息传播途径到社会交往方式再到社会客观存在,互联网平台不断催生网络社会形态的形成和发展。作为人类社会现代工具理性发展和资本全球扩张的必然产物,网络社会既是社会现实矛盾和发展问题以及人性本质的曲折而客观的反映,也是对既有社会文明秩序和本质属性一定意义上的某种反动。网络社会的产生、发展始终与当代社会和人类自身的异化过程相伴,网络社会内部需要建立不断自我矫正、自我发展的机制。
关键词:网络社会;本质;资本主义;异化;工具理性
网络社会这一概念首先见于荷兰社会学家狄杰克(Jan van Dijk)的论述,但当代网络社会概念的完整建立则始于美国社会学家曼纽. 卡斯特的“信息时代三部曲”。[1]他认为,由于信息革命的到来,点对点的互动已经突破了原有条件限制下的垂直或水平的社会组织方式,人类的文化得以超越自然、全面主宰社会互动和社会组织。由于网络得以承载信息和意义流动这一构成社会的基本要素,文化相对于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获得了自主性,从而赋予信息时代的社会以全新的性质。
网络社会的起源、发展与变化及其对社会历史的各种可见和不可见的作用和影响,是最近十年来的新生现象和事物,它对于现实社会和人类自身的冲击、影响和改变还刚刚开始。我们认为,网络社会起源并依赖于互联网技术手段的进步和发展;经过全体网民和网络生产、经营和管理者等对物质社会的复杂虚拟和综合改造,经由覆盖全球的互联网联系起作为社会个体的网民、作为信息生产者的各类网站和网络主体,通过有效的沟通和互动,从而在既有社会形态之外构建起一个相对独立、系统的基于信息生产和交换而不断自发、自觉、自为的客观世界。
在网络社会的视域中,信息和互联网已经不限于扮演工具性的角色,并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构成和社会组织的面貌。要全面、客观和理性的认识这个问题,就必须对网络社会的发展历程及其本质特性有较为清楚的把握。要在信息化浪潮中研判社会发展的方向、思考网络对于文化和教育的深刻影响,提高对青年成长环境的认识水平,尤其有必要探究网络社会的发展、起源和本质。本文试图在分析网络社会起源和发展的基础上,探究网络社会的本质,并尝试在本体论方向上寻找解答。
一、网络社会的起源探讨
(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
作为互联网产生与发展基础的个人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都是信息技术革命的产物。它们早在19、20世纪之交就以真空管、无线电的面貌出现,但发展和普及则在下一个世纪之交才得以完成。
一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电子计算机技术和微电子技术不断快速发展,为个人计算机的普及提供了可能。20世纪70年代,英特尔和德州仪器制造出了最早的商用微处理器,苹果和微软则分别开创了当代流行的个人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模式。计算机的计算能力按照摩尔定律的速度(每18个月翻一番)不断攀升,价格相应地不断降低,个人计算机的发展和普及一发而不可收拾。
另一方面,电信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网络应用的研发为个人计算机信息网络提供了可能。以1969 年美国国防部主持的ARPANET 为骨干,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在20世纪80年代首先建立了INTERNET。与此同时,科研机构和计算机社区纷纷参与到基础网络应用的开发中来。到20世纪80年代,电子邮件、BBS 等早期的网络应用都已经被开发出来。20世纪90年代超文本传输协定(HTTP)、通用资源识别码(URL)和万维网(World WideWeb)的诞生,促使全球性的计算机网络真正成为人们信息交换的便利平台。在同一个十年里,光纤传输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普及,为当代宽带互联网和无线网络的并行发展提供了更强劲的动力。
(二)信息社会公民基本权利与需要的延伸与发展
对信息自主和言论自由的基本需要和权益的发展诉求为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提供了现实社会基础。作为信息技术的互联网,越来越成为现代公民日常的和主要的信息获取、意见表达和观点交流的工具,信息自主和自由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03年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声明提出,“任何人、任何地方都应该有参与的机会且没人应被排除在信息社会提供的便利之外”;一些欧洲国家已经把互联网使用的权利纳入保障人权的法律条款。
言论与表达自由的思想与实践可以上溯至希腊- 罗马时代、发展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基于主要文明国家的共识承认、保护和提倡言论与表达的自由,成为国际法体系的一部分。观点、意见和信息的自由分享与传播成为普遍人权。
互联网的普遍应用反过来又成为言论与表达自由的技术动力。特别是网络空间信息流通的无边界、低成本、匿名性的特性,塑造了“数字化生存”的分权特质[2]。网络的非同步传输增强了个体对信息的选择能力,无中心散布的网络结构则使自由参与和交流难以阻遏。正如20世纪60年代电视媒体的发展对政治直接参与的促进作用那样[3],网络对传播方式的交互改造,更促进了交流的普遍性,削弱了社会控制,拓宽言论自由的疆域,提升个体表达的能力。[4]
(三)从网络平台到网络社会
互联网的普及首先表现为其逐渐成为全民信息平台,网络日益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信息获取、交流和表达的主要工具角色。2012年,世界网民数量超过22亿[5],5年里翻了一番;同年6月底,中国网民达到5.38亿[6]。中国网民数量达到总人口的四成左右,大专以上学历的人群绝大多数成为网民。
网络的虚拟性逐渐改变社会运转的方式,形成网络互动和网络社区。网络应用在越来越广阔的领域更新和取代了传统的运作方式,网络商务、网络新闻、网络娱乐、网络通信、网络出版等方式逐渐挑战和取代传统的工作、学习、娱乐方式,大量传统事物电子化、无纸化、网络化,跨区域协作和超空间交流成为现实。
网络的全球互通创造了超越现实社会的虚拟时空存在体系和世界。资本的全球扩张将所有人的生产和消费卷入同一体系,根本改变了各国、各地区之间的分散状态,使一切现存的文明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7]所有的国家都面临着现代化的挑战,并在现代化、全球化的过程中趋于相似;互联网的独特作用恰恰将资本全球化“时空压缩”[8]的能力推进到一个顶点,世界市场第一次成为即时运转的统一整体[9],个体活动、社区互动从属、融汇于这一时空整体,而造就网络社会本质特性的诸多因素也同步形成。
二、网络社会的发展研究
(一)自发:作为信息传播方式的网络社会
网络的早期发展带来的传播方式的革命,为人类既有的交流方式增加了新的途径。
网络一方面存在设备、接入和使用技能的门槛,另一方面具有极低的发布和传播的优势。这导致随着区域基础设施、经济水平和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体越来越能够并倾向于使用网络进行信息获取和意见表达。在互联网早期尚依赖于ARPANET 的阶段,其主要使用者将其作为科研和通信的辅助性工具,实际上并未超越互联网的前辈——广播、电话与电视媒介体系所扮演的角色。
在万维网发展初期,网络应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信息的展示,信息技术尽管很大程度上削减了信息发布与接收的边际成本,但并未根本取消个体发布与传播信息的支出。直至世纪之交,除BBS/ 论坛和即时通信软件(IM)之外的主要的网络互动渠道,很大程度上依然是单向的,门户网站将互联网当作一种图文并茂的、多彩闪耀的新型报纸或者招贴,个人用户则把邮件、IM 作为一种廉价的文本交流方式。互联网在这一阶段仍然是物化的社会存在的某种电子延伸,是传统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的工具性拓展。
(二)自觉:作为社会交往方式的网络社会
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导致“交往方式的革命”[10],重塑了社会的组织和互动模式。
20世纪90年代作为互联网工具性的成长期,同时也孕育着网络社会成长的可能性。以“用户产生内容”为核心的Web 2.0 概念在90年代成熟,维基、博客、微博客、社交网络等网络应用迅速发展和成形,并在21世纪的头十年得以在更庞大的网民群体中发挥影响。以Web 2.0为代表的网络互动,一方面通过传播平台的扁平化和传播工具的“傻瓜化”,真正使得除接入互联网本身和版权之外的全部成本归零,为去中心化的传播和众声喧哗的网络形态提供了基础。
在这一新阶段,网络真正颠覆了既往个体点对点的互动方式,使得某个人能够向其他所有人传递信息,并根本改变了单向度的传播模式;观点的传播和影响力比过去任何时候更依赖于(虽然远非全部)观点本身的特性。草根博客、微博客的崛起,使网络众意越发独立于现实世界中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权力。随着社交网络的兴起,人类的私生活领地也网络化,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交流和交往都可以在网络上完成。网络成为独立于其他传统方式的互动工具和社会关系载体,标志着网络社会获得了现实性[11]。
(三)自为:作为客观存在形态的网络社会
网络的普及和发展,逐渐赋予网络社会真实的独立形态,网络社会形态也不断反作用于传统社会形态本身。
当今社会最为引人瞩目的问题和现象,都与资本的全球化及其后果有直接或间接关联。资本世界市场的高度发展和成熟赋予全球性的“需要体系”的可能,但全球市场真正超越时空阻隔、形成流动空间中的完整一体,却直到互联网的应用和普及才得以完成。同时,要维持全球互联网的巨大资源投入,决定了互联网的发展和更新必须与资本的全球流动和扩张互为支持。因此,网络社会的发展具有深刻的资本和全球化因素,得以形成一定意义上超越原有的社会的“超空间”;而作为人类新的交往方式结果和集合体的网络社会形成后,就将不再被某个个体或群体左右和改变,成为一个具有自身合理性、独立变化和发展的社会形态。
与此同时,网络社会本身构建了一个新的“意义体系”,使其能够深刻地反作用于现实社会。由于只有网络能够在短时间内复制传播已经存在的信息、承载众多个体普遍的观点和意见,互联网实际成为个体获取信息和参与表达的最重要工具和手段,个体乃至整个社会都越来越依赖它,而非相反;反对网络化的声音和努力,越来越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背道而驰。网络改变了社会交往活动的方式,促成了文化和符号直接的再生产,剥夺了传统社会既有的社区认同感,赋予信息化社会新的意义。[12]
三、网络社会的本质初探
(一)网络社会是人类社会工具理性发展和资本全球扩张的必然产物
关于这个问题的探讨,我们可以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出发,紧扣近代社会发展及资本扩张的内在逻辑。近代资本主义所以能对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革命作用,主要在于资本对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激发,“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3] 资本所具有的扩张本性,在强大的工具理性和生产力的护卫下,是催生和推动网络社会发展的本质力量。
全球网络和网络社会的形成与发展,是世界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背景下,第三次科技革命(新科技革命)和全球化进程共同作用的结果,是近代化—工业化历程不断推进的产物。近代资本主义破除了传统社会对自然的崇拜,使自然成为人的对象,自然和包括人自身在内都沦为资本扩张的手段和工具。这一进程是以工具理性为指导和原则,不断发展基础科学和技术创新,不断弥合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加速物质的移动、改造和再生产的进程。作为网络社会存在条件的互联网信息技术革命性发展和广泛应用,本质上是现代技术和工具理性发展的阶段性产物。
科技进步是资本改造自然的突出表现,经济、社会、文化的全球化则是当代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主要表现。资本创造出越来越多的交换地点,创造出跨越各个民族差别、国家界限和文化樊篱的“世界市场”和普遍交往。网络和网络社会的形成与发展,首先建立在跨国公司的技术改造和世界性的技术社群(Community)的开发研究基础之上,是全球化的重要成果;世界性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社会化网络和网络社会的形成与交替影响,又是世界市场联系更加紧密、普遍交往需要更加突出的产物。
作为工具理性发展和资本全球扩张产物的网络社会,生于、长于、植根于全球化过程,因而高度吻合发达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发展需要趋势,成为在世界范围内传播一整套民主化、法制化、市场化的价值和规范体系的重要力量。在理性和资本双重逻辑推动下,它客观上促进了政治的民主化、法律体制的规范化、信仰与伦理的自由化,以及教育体系的普及化,从而在多个方面推动个人和社会的文明程度的提高。
(二)网络社会是人类社会现实矛盾和发展问题的曲折而客观的反映
1. 网络社会是现代社会阶层分化、利益多元、观念冲突等现实矛盾的反映
当代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利益分配的多元化,使得社会结构、社会阶级在日益分化的同时,新阶级、新阶层、新利益群体不断涌现。新科技革命与知识经济的勃兴,形成了以知识和信息生产—再生产为主要场域的世界资本—市场机制,造成包括知识和信息垄断在内的广义生产资料的进一步集中,以“信息鸿沟”和信息障壁的形式加剧了社会竞争的不平等和两极分化。特别是在新兴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面临重大转型,社会效率和分配公平之间出现显著张力的情况下,这种分化及其社会后果尤为集中、激烈,互联网和网络社会成为人类社会现代化及其伴生的诸多现实问题共同的“推进器”。
与此同时,互联网和网络社会这一信息交换场域空间的高度聚集特征,又为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交流竞争和利益碰撞提供了平台。在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高度发达和复杂形态中,碰撞和冲突因发生和蔓延的成本不断降低而更显充分、趋于集中,网络社会成为日趋复杂的社会矛盾的酝酿、发生、影响和扩散的第一现场。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经济现代化和社会信息化同步发生、经济跨越和社会转型错杂交织的情况下,互联网和网络社会正在甚至已经成为现实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燃烧室”。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现代化、西方化的紧密联系所造成的广大发展中—前殖民地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身份焦虑和认同危机,尤其是西方文明和中华文明、伊斯兰文明、东正教文明等世界主要文明之间潜在的冲突与对抗[14],在互联网与网络社会极度催化全球一体、文明趋同的时代背景下,越来越表面化、激烈化。主要文明形态及其组织机构利用互联网媒介相互推动或抵制西方化和民主自由价值体系传播的尝试和努力,充分显示出互联网和网络社会的“催化剂”特性。
同时,在互联网多元化表象的背后,是资本所主导的单一逻辑和价值。大众基于网络社会的自由消费的生活方式,恰恰是资本自我增殖的新手段,只有通过网络社会日益广泛和多样的交往、消费行为,资本才能够有效地实现其剩余价值。高度的消费主义社会是全球资本主义体系自我维持的必要路径,这种冲突一方面再次证明网络社会的资本主导的深层本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网络社会存在与发展的现实与虚拟交织的错综复杂性。
2. 网络社会是人类社会深层问题和人性本质的虚拟展开和深刻折射
从全球互联网到网络社会,再到网络社会影响下的宏观社会形态的相应变化,印证了物质生产方式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15] ,实际参与了现代社会起源的历史过程,响应乃至推动着人类社会新的变迁。
但是,这一参与、响应的过程,在相当程度上既非积极的,也非及时的。初具空间形态的全球网络社会,在产生之初就没有特定的监管机制和治理传统。在科技进步的支持下,它虽然具备了资源共享和竞争发展的空间和方式,但并未立刻产生一套相应的完善的制约机制和运行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丛林社会和“自然状态”。“在没有一个共同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在自我保全、占据资源、争夺利益的本性的驱使下,人性中恶的一面充分显露,“彼此都力图摧毁或征服对方”的努力以网络攻击、欺骗、言语暴力等方式不断发生,“人们便处于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16]
尽管在主要文明国家的实践中,互联网的治理绝非一片空白,但这种规制和应对,更主要地是现实法律和价值伦理的网络延伸(如对国家安全、欺诈、侵权、色情等问题),是对早已纳入人类社会治理逻辑的越轨、失序行为的消极应对,不足以涵盖和预测网络土壤中新生长的“恶之花”。从这个意义上讲,随着网络社会的蓬勃发展,当代人类生存发展条件和对人类自身本质的定性都将处于新的实验性模拟探讨之中;人类社会既有的秩序、法则和观念都将在互联网世界的虚拟展开并接受洗礼,从而必然给整个社会生活带来冲击和巨变。
(三)网络社会是对人类社会既有文明秩序和本质属性的某种反动
1.人类社会本质中的道德和规范性与网络社会的巨大差异与冲突,形成“文明—野蛮”二元悖论
前文提到,在理性和资本双重逻辑推动下,网络社会促进了政治的民主化、法律的规范化、信仰与伦理的自由化;而其中信仰与伦理的自由化,在极大解放个体精神的同时,也带来极大风险:网络社会舆论规则失范、网络伦理道德基本缺位,相关法律体系也亟待完善。网络社会对人类社会固有伦理道德的消解,恰如资本本身的作用:“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17]
正由于网络社会的扩张具有极大的盲目性和非理性,所以“已经启蒙的文明在现实当中又倒退到了野蛮状态”[18]这就暴露了网络社会“文明—野蛮”二元悖论的性质。如果说在特定区域或共同体内部,网络社区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这一共同体各种力量的约束,从而具有更多的文明性质,但全球网络社会由于超越了特定地域、民族和文化的制约,人类本性中的反文明、反伦理、反社会的另一面也暴露无遗。
2.人类社会的实践性和主体性与网络社会虚拟性和盲从性的区别
在现实的人类社会形式中,实践活动与实践的客观条件天然统一,人类的主体性能够得到充分展现。而在网络社会中,主体的实践活动与客观条件发生了分离,主体在网络社会中的角色不再一定是他自己,因此网络行为不但造成主体的可能缺失,同时其实践表现出巨大的虚拟性;网络社会行为的最大特性在于“群体极化”和“沉默的螺旋”,由此网络行为表现为特有的盲从性。两者共同使网络社会中人的主体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瓦解。在网络社会中,物化图景替代了社会关系的现实,并采取了更为精致、更为虚拟、更为隐秘的形式。
3.网络社会对人类社会的异化探讨
所谓异化,就是指事物的发展过程及其结果与其自身相悖的情形,是自为的“个人主体”沦为异己物质力量的“客体(即工具、手段和附属物)”的过程。网络社会中人类主体的异化生存状态,使得网络社会成为一个“自在之物”:
(1)网络社会或将独立人类社会而运行。网络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这个产物已然或必然不附属于人类自身,而人类正高度依赖网络这个自身产物而生存发展。
(2)网络社会将深刻影响和改变人类的社会特性。一方面,网络社会起源于人们对信息自主和自由的追求,而互联网的爆炸式高速发展,导致信息过剩和虚假泛滥,从而导致这一目标的迷失和缺失;另一方面,网络社会道德标准、伦理缺位,现实世界中的道德约束不再有效,网络社会反文明、反社会的特质将可能把人类推向一个危险的境地。
(3)互联网正在导致人与人的关系相异化。网络沟通正在大面积取代面对面的交流,书本、纸面、信件的沟通正在被各种社交网站和聊天工具所抛弃。这使得同一时空中人类的真正交往活动成为不可能;同时电子图书馆的大量推广,使得纸质书、平面媒介的地位受到严重冲击,这使得不同时空中的人类交往活动链条也被逐步切断。
(4)网络社会将逐渐改变人类的生物特性。一方面,从认知、行为模式来看,在互联网上较难有深度阅读的可能,也缺乏深度思考的空间,创造性思考尤其困难。换言之,互联网正在瓦解人类智识的根基;另一方面,从生物学视角来看,人类接触世界的感官媒介正在被“外化”,计算机屏幕和各种交互式的移动终端设备,代替了原有的人体感官作用和功能,如长期上网形成的对视力的挑战、以及长期采取坐姿对骨骼密度的消极影响等,从长远来看,正在逐步改变人类的生理结构。
纵观网络社会的起源和发展,从其自发到自觉再到自为阶段,在全球资本和技术理性的推动下,已经实现自主运行、成为相对独立的存在。然而回归人类社会发展的本初立场来看,诸多迹象和分析表明,网络社会的异化发展道路一定程度上是对人类理性和社会历史的某种反动。网络社会的产生、发展始终与当代社会和人类自身的异化过程相伴,因此,网络社会内部需要建立不断自我矫正、自我发展的机制。
在此背景下思考中国互联网的未来前途,在可以引导和规范的范围内,我们认为应该以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最高目的,而不能错把手段当成目标,把反社会奉为理想社会。我们呼唤 “好的互联网”,就是要本着理性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发掘和释放既有发展方式中蕴含的潜能,建立服务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网络社会。由此来看,当代中国的互联网生态建构的核心不是“要不要互联网”的问题,而是“要什么样的互联网”的问题。
执笔人:蒋广学 北京大学青年研究中心主任 副教授
周 航 北京大学青年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助教
李婷婷 北京大学青年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讲师
[1]信息时代三部曲即《网络社会的崛起》、《认同的力量》、《千年终结》,1997 年由Blackwell Publishers Ltd. 出版。中文版为夏铸九、王志弘所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2](美)N•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269页。
[3](加)马歇尔•麦克卢汉:《人的延伸一媒介通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34页。
[4] 李永刚:《互联网络与民主的前景》,《江海学刊》,1999年第4期。
[5] 数据来源:Internet World Stats,http://www.internetworldstats.com.
[6] 尹韵公主编:《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8页。
[8] David Harvey, 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 Blackwell, 1990, pp. 284~295.
[9](美)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531~532页。
[10]王南湜、刘悦笛:《交往方式的革命——互联网的社会后果》,学术研究,2003 年第5 期。
[11]童星、罗军:《网络社会及其对经典社会学理论的挑战》,南京大学学报(哲学• 人文科学• 社会科学),2001 年第5 期。
[12]谢俊贵:《凝视网络社会——卡斯特尔信息社会理论述评》,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3 期。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7页。
[14](美)塞缪尔•亨廷顿著,周琪等译:《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2002年,274 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 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3 页。
[16](英)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6年,93 ~ 94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275 页。
[18](德)霍克海默、阿道尔诺著,渠敬东、曹卫东译:《启蒙辩证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