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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校基础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奖机制 ——以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评奖为例

作者:王 菲 发布日期:2018-10-28

摘要:当下对于研究生奖学金的专题研究主要将重心放在全面收费制背景下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分配、国家奖学金及其分配、研究生奖学金分配制度的现状、弊端及改善等方面。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除学业奖学金外的研究生奖学金在评奖机制上沿袭本科生奖学金评奖机制,而研究生奖学金在多重面向上又和本科生奖学金有着根本性的不同。文章以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之星”评奖为例,总结了基础学科院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一线工作经验与制度反思,从不同角度系统讨论基础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所具有的特殊性及可能发展趋势。

关键词:研究生奖学金;基础学科;评奖机制

 

一、研究范畴及奖学金评定基础原则

 

2012年,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通过加大对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全面提升国家的创新能力。2013年3月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须交纳学费。在国家政策背景下,近年来关于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和反思研究主要集中在数额大、重要性极端突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覆盖面较广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体系的研究与讨论上,以及以实验和问卷调查为基础的研究生奖学金其奖励机制对学生心理所带来的双重影响之上。在内容上,近年研究主要呈现为制度形成与历史沿革、理论基础与价值分析、问题呈现与对策建议几种类型。4

因此,我们有必要首先厘清本文所探讨的研究对象。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高校学生奖助工作的细致深入开展,面向学生设立的奖学金种类、数量和奖励金额大幅增加。目前,国内部分拔尖高校奖学金来源除政府专项资金外,来源于社会捐赠和企业支持逐年增加,甚至在理科基础学科等领域,已经初步形成了校设奖学金—院系设奖学金(主要来源为院友企业及合作机构等)—系所设奖学金(主要来源同院系设奖学金,但设奖领域更为具体)的奖学金体系。这和国内普通高校存在的奖学金额度低、覆盖面小、评价尺度不一等问题[2]形成了较为不同的局面。一方面,得益于奖学金来源的多重性,奖学金在学生们中的获奖比例逐年增加,但另一方面,随着奖学金数量的大幅增加,奖励金额也由以往的千元上升至万元,这对高校的奖学金评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作为整体的研究生奖学金其特殊性的探讨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而我们的讨论也据此展开。本文讨论的主体并非全面收费制背景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奖情况,而是在学业奖学金以外,以选拔拔尖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无论资助方、获奖学生群体有何种程度的特殊性,“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原则始终是奖学金评奖机制的基础与核心概念,是奖学金评选最基本的要求和原则,要在奖学金评选的全过程中予以体现,自名额分配、通知发布、评选标准制定、评选结果产生,以及公示、申诉环节中严格坚持执行。经过不断地建设与完善,北京大学现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学校—院系两级奖学金评奖体系,启用素质综合测评方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北京大学于2002年5月30日第456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本文中的案例分析均在此基础上直接展开。

另外,在评奖过程中,奖励机制的合理运用始终是难以回避的话题。艾尔菲•科恩在《奖励的恶果》中曾提出,奖励与惩罚在本质上具有同构性,其目的都是达到行为的操控。如果奖励使用不当,很有可能会引起恶性竞争等一系列消极后果。在一次关于厦门大学的调查中,在回答“奖学金制度实施以来对你的负面影响”这一问题时,超过一半的学生(50.8%)选择“学习越来越功利了,好像就是为了分数而学习”。奖学金一定程度上促使学生不得不重视学习,但另一方面由于学习成绩高低与奖学金等级之间存在直接关系,学生不得不对分数斤斤计较,演变成为分数而学,与教育推崇的“乐学”思想渐行渐远。因此当被问及对“现行奖学金制度促进了您的学习”的看法时,超过一半的学生表示“强烈反对”和“反对”。[3]

为此,将奖学金的评选过程与优秀学生展示结合成为了一种积极的解决思路,能够最充分地发挥奖学金评选的激励作用,避免行为主义上的“为了得到奖金而学习”的错误认知。一方面重在展示,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参评但未获奖学生所受到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给全体学生提供一个交流展示的平台,优秀的学生有展示自我的机会,进一步强化激励效果,而其他学生通过参与、观摩和互动,反思自身不足,挖掘自身亮点,从而在全体学生内形成向优秀靠近和学习的良好氛围,实现对全体学生的激励。这样,学习优秀学生得到的不仅是资助,而且是进一步学习与交流的机会,学习本身转化为了学习的目标并尽可能避免了奖励失效的可能性。

 

二、研究生评奖机制现状及其特殊性

 

在大学制度建设方面,由于各高校科研实力与综合水平不同,高校在本科生教育方面拥有比研究生教育更多的普遍性——仅有少数高校及科研院所仅招收研究生或以研究生教育为主要目标。与此相对应,现行的高校奖学金奖励机制在设立之初即更加匹配本科生教育的量化方式:以可量化的本科生成绩(绩点或其他平均成绩计算方式)为重要参考目标(即在加权计算中占据最大比重),以综合表现、社会实践等为辅助参考目标(并辅以某单项一票否决制等评价方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国家坚持扶优扶新、扶需扶特,支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具备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基础和实力的大学;与此同时,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要从2015年的191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232万,增长41万,约21.5%。教育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达58.98万余人,较2011年增长了近10万人;这一年,全国在学硕士生规模达163.90万人。[4]国家政策对于研究生培养机构及研究生招生人数的倾斜,使得高校有能力更好地重视研究生培养及相关制度建设,研究生奖励机制也更加受到重视。值得注意的是,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与本科生在诸多层面(如培养目标、考核方式、毕业发展等)有着根本性的不同,但在奖助体系方面尚无明显的差异,差异现状与相似的奖励体系本身形成了固有的张力。随着研究生培养体系不断完善,其张力必然会变得日益显著。因此,详细探讨研究生在涉及奖学金制度方面与本科生所具有的不同面向,并对研究生奖励体系进行系统研究与反思,有其充分的合理性及研究空间。

(一)培养方式:不同分支专业专门化培养

在本科生培养机制中,国内拔尖高校普遍致力于提供扎实的通识教育与灵活的转专业路径。与此相对的是,在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学生们由于已经在本科期间对学科有了较为清晰的认知,高校在此阶段更加重视细化后不同分支专业的专门化培养。由于基础学科院系内通常分支众多,每一专业学生人数并不相同,学生们选择的课程也各不相同,因此当我们沿用可量化的课程成绩为奖学金评定重要参考目标时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

(二)基础学科院系评价模式:科研成果

这样的情况在理科基础学科院系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学生们的课程成绩降低成为次要标准,教务系统不再有明确的绩点对应评价体系,而课程成绩也并不能准确反映学生们的学术水平,反而是以发表文章质量和数量为主要衡量体系的科研成果成为了奖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目标。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在高校基础学科学院中,学生们通常以课题组/实验室为单位进行日常交流,而本科奖学金评定则更侧重以年级为单位。这样的差异使得研究生同年级学生之间缺乏内部交流与展示的机会。

(三)毕业导向

在当下的就业环境及教育政策背景下,本科毕业选择考研的学生数量与比例都在不断增加。尤其在“211”“985”院校中,本科生的直接就业比例更是相对较低,以北京大学化学学院为例,从2011年到2017年,每年的本科毕业生中,选择升学的学生(出国及保研)占81.5%,而选择直接就业的仅占10.4%;与此相对应的是,研究生每年直接签订就业协议比例均占六成左右,加上进入国内外高校及各科研院所进行深造——并准备将科研作为终生工作的学生,研究生每年的就业比例超过九成。由此,以沟通表达技巧、展示及团队合作等工作核心能力对于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性较之本科生大大增加了。

 

三、案例分析:“化学之星”评奖

 

在以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基础之上,为充分发挥奖学金评选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1年起在学院内设立“化学之星”并与奖学金结合进行公开评选,每年评选出10位化学学院最优秀的研究生学生,并予以奖励。学院将“化学之星”荣誉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结合,试图探讨研究生奖学金的一种改革性尝试。从奖学金核心评审原则出发,“化学之星”在制度建设与完善过程中尽可能多方面满足研究生群体的特殊性要求。

(一)完善评审机制

“化学之星”评选中,学院专门成立学术评审委员会,并下设三个部门:学术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和秘书处。评审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初审及答辩三个主要环节。每年的评选面向全院研究生学生,大家均可自由申请。在初审环节,评审委员会制定详细的评审细则,邀请学院各专业的老师组成评审小组,以学生科研工作所发表的文章影响因子总和为主要依据进行评审,其中影响因子计算按照作者次序分别加权统计。通过初审的学生参加最终学院公开答辩,由终评委员会和全体到场的学生共同打分评出最终获奖学生。其中,终评委员会的组建需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专家原则、回避原则和公开原则。

(二)学院公开答辩

“化学之星”评选答辩环节采用学院公开答辩的形式,除终评委员会的成员以外,学院所有的教师和学生均可以作为观众参与最终答辩评选,并且拥有投票打分权。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不仅能够有效地将“化学之星”评选活动推向全院师生,充分展示优秀学生的魅力,同时还能够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和公开。而作为参评学生,学院认为能够在公开的场合,在限定的时间内充分地表达和展示自己也是作为一名优秀的科研工作者所需要具备的十分重要的能力,为此,还特别设立“最佳表现奖”,由所有参加答辩的观众集体投票产生。

(三)首创匿文答辩

在“化学之星”的评选中,学院首创“匿文答辩”的形式,要求所有参评学生在最终的终评答辩时在PPT制作和现场报告中,不允许出现任何自己发表的文章信息。学生由于所在专业以及研究课题的差别,科研工作的周期以及文章发表难易不同,因此,所发表文章的影响因子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而并不能代表全部。基于此项考虑,学院决定在终评答辩时,采取“匿文答辩”的形式,保证答辩学生和现场评委及所有到场观众能够排除其他外在因素的影响,将关注点真正地放在学生的科研想法和科研工作中,保证评选的公平性。

(四)设置高额奖金,匹配会议经费

在历年的“化学之星”评选中,学院每年都将学院内最高额的奖学金匹配给“化学之星”的获奖学生,极大地鼓励了学院学生申请参评的积极性,也十分有效地帮助“化学之星”迅速在学院全体师生内建立了品牌。与此同时,评奖评优旨在促进学生交流,激励学生进步。作为化学专业的研究生,除平时的科研工作之外,还需要更多的交流机会,了解专业内的最近科研进展,因此,在“化学之星”的评选中,学院在高额的奖学金之外,还为每位获奖学生匹配了一万元的会议经费,鼓励学生多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此项奖金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学生可以在获奖后一年内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凭会议通知及相关发票直接报销使用。

(五)建立“品牌形象”

“化学之星”在设立之初就着手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首先,通过在学生中征集,确定奖学金的专属标志,并在前期宣传、答辩材料、论文集及后期展示中使用,在视觉上有了鲜明统一的特点。其次,通过设立高额奖学金和匹配高额的会议经费,吸引学生参与评选,在学生中形成一定的影响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化学之星”的评选全过程及历年的评选中,学院都十分重视评选的学术性、规范性和公平性。评委均由专业内具备极高学术影响力的老师担任,其中不乏诸多院士和长江学者;在初评和终评环节均制定详细的评审细则,力求做到评选的规范和公平。这样保证最终评选出的“化学之星”们的科研素养、专业水平和个人能力都为大家所信服,真正地选出全院师生心目中最优秀的研究生,为全体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

 

四、问题总结与反思

 

(一)建立更加全面系统的研究生评奖机制

有研究认为,传统的理工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体系存在三大缺失:一是重结果评定轻过程评定,二是重工具评定轻区别评定,三是重工具程序轻教育引导。要克服传统评定体系的缺失,关键是构建以育人为核心的理工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体系,并遵循过程性与结果性、特殊性与统一性、科学性与价值性并存的构建原则,评定体系要以塑造学生科学精神、培养科研能力、鼓励全面发展为目标。[5]

“化学之星”奖学金评定只是化学学院进行研究生奖学金改革的一个开端,意味着奖学金评奖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也体现着国家对于研究生培养的重视。每年学院会定期组织座谈会,听取来自毕业生和在读学生关于在校期间各项事宜的讨论与反馈,其中奖学金评奖机制等重点话题每年都必然会被提及与讨论,这也构成了学院进行奖学金评定机制改革的重要反馈来源。由此出发,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全面化体系建设(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助学金及专项学生工作奖学金等在内)也将逐步走向正轨。

(二)更加积极发挥辅导员的思政引领作用

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者,首先应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职业道德素质,坚持立德树人、言传身教,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辅导员更是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者,需要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每一项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实现管理育人。

奖学金及其机制从来都不是用来管理学生行为的工具,而是帮助学生们更好地开发自身潜能的有效方式。因此,如何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下更好地完善奖励机制,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切身需求,制定更加完善的评奖规章并不断接受反馈、完善制度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长远目标之一。

 

 

作者简介:王 菲 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讲师

 

参考文献:

[1]何华伟.对“研究生奖学金”有关研究的分析与反思[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34(30):9—11.

[2]韦美灵.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现实困境与制度再造——以X大学为例[J].教育教学论坛,2014(51):201—202.

[3]向亚雯.推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目的与实际效果——以厦门大学为个案[J].学园,2010(4):44—48.

[4]凤凰网资讯,http://news.ifeng.com/a/20171222/54398940_0.shtml[EB/OL].

[5]王馥君,杨东华.理工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体系构建[J].高教论坛,2013(7):10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