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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校劳动合同制职工 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作者:丛威青 发布日期:2011-09-11

 摘要:随着高校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数量不断增加,劳动合作制职工群体已经成为高校教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制职工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需要给予足够重视。劳动合同制职工的特点及其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应当得到重视,这是完善高校相关工作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高校;劳动合同制职工;思想政治教育

 

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项系统的育人工程,需要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构建和谐良好的校园环境,营造人文关怀氛围,在潜移默化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2],达到“环境育人”的效果。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职工群体作用的发挥,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学生对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的认知和感想。在以往高校学生工作中,突出强调辅导员、班主任等事业编制职工自身素质的提高和表率作用的发挥[3]。随着高校人事体制改革进程的推进,劳动合同制职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其已成为高校教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学校“社会组织”日常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同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联。这一职工群体通过与学生的“亲密”接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对学生思想起到了示范影响作用。

一、新时期高校职工分类

在以往高校人员分类中,依据编制(事业编制、企业编制、集体编制)、身份(干部、工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员、工勤人员)等进行划分[4],这是对传统计划用人体制的延续。随着改革开发进程的加快和国家劳动法规的不断完善,高校在劳动、人事关系调整方面出现了二元化现象[5]。目前,在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编制职工群体以外,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群体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以北京大学为例,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已超过2400人,接近事业编制职工总数的1/3,岗位遍布70余个二级单位。基于这一现状,依据合同类型进行高校人员划分,更便于明确适用法律范围,更利于实现高校人事规范化管理,高校劳动合同制职工概念应运而生。高校劳动合同制职工是指被高校或高校内部机构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服务,获得劳动报酬的非事业编制类职工。

二、高校劳动合同制职工特点

(一)职工群体特点

高校劳动合同制职工群体规模庞大,一般均超过学校职工总数的1/6,而且数量增长迅速,例如北京大学劳动合同制职工月均净增长约2.6%。职工流动性强,北京大学劳动合同制职工月离职率约2.2%。人员复杂,文化程度整体偏低,北京大学劳动合同制职工中小学及文盲类职工占5.3%,初中文化程度职工占20.1%,高中或职高文化程度职工占19.4%,大专文化程度职工占14.4%,本科文化程度职工占26%,研究生毕业职工占14.8%,此外,农民工约占职工总数的40%

(二)工作岗位特点

目前,高校劳动合同制职工以从事服务保障类工作为主。在北京大学劳动合同制职工中,工勤类岗位职工占45.1%,专技类岗位职工占21.7%,行政类岗位职工占28.3%,教学科研类岗位职工占4.9%。工勤类岗位职工文化程度偏低,其他岗位职工文化程度较高,以从事教学科研类岗位职工文化程度最高,研究生以上学历占到该类职工群体的60%以上。

三、劳动合同制职工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一)发挥好后勤服务功能  营造好软硬件环境

校园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础环境,校园环境的质量关乎学生健康成长。和谐稳定校园环境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前提,而良好后勤服务环境是建设和谐稳定校园环境的重要内容。俗话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在一个环境脏乱差、饮食不卫生、缺乏安全感的校园环境中,学生情绪的感知和认知也会趋于悲观、焦虑和功利,从而难以形成积极向上、健康乐观的生活态度,性格易于变得乖戾孤僻、自私自利、目光短浅,不利于学生今后成才和长远发展。因此,后勤服务的高水平保障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劳动合同制职工是高校后勤服务队伍的中坚力量。以北京大学为例,超过80%的后勤岗位使用劳动合同制职工,他们多从事强度大、危险性高、内容单调的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环卫绿化、治安保卫、宾馆餐饮、会务接待、教室管理、宿舍管理、水电维护、基建供暖、图书借阅、医疗护理等全方位后勤工作。

创建和谐稳定校园环境,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硬件和软件环境,需要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作用。学校应通过合理有效的激励措施,鼓励劳动合同制职工努力提高工作能力,提升学校后勤整体服务水平,为师生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后勤服务,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创造有力条件。

(二)窗口服务的育人价值:热情、周到、文明

北京大学约60%的劳动合同制职工都为师生提供窗口服务。从门卫保安到食堂服务员,从宿舍楼长到教室管理员,从实验室助理到行政助理,从医院护士到图书管理员,他们都在各自的窗口岗位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师生提供不可或缺的服务。发挥好这部分职工群体的积极作用,热情服务、周到服务、文明服务,推进职工与学生间的沟通,增强学生对劳动制职工的信任和尊重。在类似“趋同效应”影响下,热情、周到、文明的窗口服务可以发挥出对学生思想教育的积极作用。

从未名BBS三角地版发言来看,学生对学校工作的多数意见都与窗口服务有关,并且“蝴蝶效应”特征明显。服务人员的一句话、一个表情、一个动作都可能引起学生的评论和“围观”,进而形成诱发学生情绪波动、影响学生思想成长的舆论环境。

因此,学校应引导职工用热情周到文明的窗口服务感染学生,营造健康愉悦的生活环境,将积极向上的人际交往方式直接生动的传递给学生,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无形中帮助学生建立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全员覆盖、全方位服务

劳动合同制职工工作范围广,覆盖学生校园生活的各个环节。例如北京大学超过30%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从事助理、秘书等科研教育辅助类工作。他们为文理科院系、重点实验室或高层次人才提供辅助服务,为学校多数行政部门和院系、所、中心管理机构提供行政管理辅助。

这类职工文化素质普遍较高,与学生年龄接近,关系密切,在学生学习生活中可扮演着亦师亦友的角色。特别是对于以实验室为主要学习活动场所的研究生群体而言,实验室助理、秘书往往成为学生同导师间联系的重要纽带和桥梁。在合理引导和适当培训基础上,挖掘这部分职工的思想引领工作的潜能,充分发挥其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起学生与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工作教师间的有效沟通渠道,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一部分学生工作,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覆盖面不足,实现全员覆盖。

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合同制职工在继续教育、工程硕士培养、MBA教学、EMBA教学、中小学及学前教育等工作岗位上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应高度重视这部分职工教育作用的发挥,积极提升其教育工作内涵,使他们不仅实现知识的传授,而且通过言传身教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四、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纠纷多发影响职工作用的发挥

劳动合同制职工已成为高校教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许多高校管理者缺乏对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身份认同,仍将其视为传统意义中的“临时工”、“合同工”,思想认知落后。缺少对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使得高校在聘用劳动合同制职工过程中,存在大量违法违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经常出现合同签订不及时、合同变更不规范、合同解除不合法等情况,同工不同酬现象突出,导致劳动合同制职工在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随着职工维权意识的提升,高校劳动纠纷案件呈急剧增长态势,集体上访事件也时有发生。由于高校劳动纠纷呈现时间跨度大、涉及人员广、劳动关系复杂等特点,处理难度较大,既损害高校社会形象,又严重影响高校相关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若处理不当,还容易造成矛盾升级,破坏安全稳定校园环境,不利于配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健康开展。

此外,劳动纠纷多发直接影响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作热情,造成人员变动频繁,影响后勤等服务类工作质量的提升,使职工难以树立“以校为家”思想,严重制约其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作用的发挥。

(二)缺少对职工的系统培训和有效引导

多数高校和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合同制职工特别是后勤类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系统化上岗培训,平时也较少组织关心和问候,更没有将其纳入党团工会等组织体系,使这一群体缺乏掌握相关方针政策信息的有效渠道,不能及时正确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缺少追求思想政治进步的意愿和机会,造成职工整体思想政治水平不高,难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由于缺乏有效引导和全面考核,使得职工易于产生唯利是图等不良思想,缺乏心理归属感,主人翁意识淡薄。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服务态度生硬,整体服务意识薄弱。

五、工作建议

(一)加强对合同制职工群体思想政治教育

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制职工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前提是加强对劳动合同制职工群体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由于劳动合同制职工来源广泛,情况差异性较大,整体思想政治水平参差不齐。因此,首先需要加强对劳动合同制职工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调动职工的自觉能动性,使职工在内心深处自发配合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自觉提升自身思想文化修养,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实际工作之中。

(二)加强对合同制职工工作目标的引导

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制职工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基础是加强对职工工作目标的有效引导。调查发现,多数劳动合同制职工受聘伊始,仅以完成本职工作、获取劳动报酬为主要目标,缺乏对自身工作与高校教育职能间关系的正确认识,极少将自身工作与教书育人联系起来,加之服务性工作往往收入较低、内容单调、上升空间有限,职工工作态度容易变得冷漠、懈怠,导致可能对学生健康思想形成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学校应加强对职工工作目标的引导,加强劳动合同制职工工作对学校教育工作重要性的宣传,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增强职工对高校的归属感,培养职工“以高校为家、视学生如子”的思想,使其自觉自愿规范自身的言行举止,有效承担起辅助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分工协作

学生工作部门应重视劳动合同制职工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后勤服务类职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性宣传,使其意识到自身工作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影响,鼓励其立足岗位,着眼大局,更好得服务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教学科研助理类职工,因其学历层次普遍较高,与学生年龄接近且接触机会多,易于同学生打成一片,应积极传授其学生工作基本方式方法,将其作为辅导员的补充力量,使其成为加强学校和学生间思想工作联系的重要桥梁。

学校人事等相关部门应从思想上将劳动合同制职工真正视为学校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校级公平、合理、高效的规范化管理体系,约束用人单位实现依法依规用工,全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重预防、重预警、重调解,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充分体现学校对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认同和重视,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制职工的直接聘用者和实际管理者,应从招聘环节开始就高度重视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心理健康及思想状况,尽量选择聘用与学校环境相适应的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应与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努力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职工自觉提高思想文化素质,并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职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提升窗口工作热情。此外,应重点在学生宿舍、院系及实验室工作的职工中,选拔组织一批适合开展学生工作的职工,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充分发挥其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成为学校辅导员队伍的有力补充。

党团组织及工会等群众组织应将劳动合同制职工与学校事业编制职工同等看待,疏通入党、入团、入会渠道,积极帮助其参加学校相关组织和活动,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职工思想,用丰富多彩的娱乐竞赛活动调动职工情绪,用形式多样的帮扶行动温暖职工心灵,从而使其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日常工作,努力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蒋佩雯



作者简介:丛威青  北京大学人事部合同保险办副主任  讲师

[2]刘顺厚:《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应注重人文关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 年第 2 期。

[3]赵庆典、李海鹏:《努力建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 年第 2 期。

[4]刘波:《关于大学人力资源或岗位分类的思考》,《中国高校师资研究》,2010 年第 4 期。

[5]陈少平、林怡仙:《高等学校人事劳动问题的法律研究》,《中国高校师资研究》,2009 年第 6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