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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化视角下的政府与高校资助角色分割
——以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为例

作者:王艳新 姜旭萍 发布日期:2010-10-23

摘要:我国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自2007年以后进入了科学优化时期,在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下,政府和高等院校的功能和角色有了不同的定位。在精致化大学生资助工作理念下,政府在政策制定、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协调沟通、检查督办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承担管理者角色,高校承担助学资金运行模式标准化的责任,其主要角色在于服务和育人。

关键词:学生资助机构;高校;政府;角色分割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的不断改革和发展,我国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从建国到80年代中期,实行免收学费和人民助学金制度,1987-1999年实行校内贷学金制度,1997年全面实行学费制度改革,2000年全面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2004年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直到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相关配套文件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高等院校新资助政策体系全面建立并进入优化时期。

为与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和新资助政策体系相配套,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机构也经历了相应的改革和发展。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的大背景下,1999年国家成立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伴随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和资助政策的逐步完善,湖北省于2003年成立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京大学于2005年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2007年以后,各省级政府、高等院校相继设立专门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共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专业化的资助服务。

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一个科学化工程,在全国性学生资助政策整体框架日趋完善、助学资源更为丰富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和高等学校在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实践中如何定位,二者发挥何种作用、承担何种角色,如何联动配合提供更精致化的大学生资助管理服务工作、帮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更大程度促进教育公平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将以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为例,分析政府和高校在大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角色分割问题。

 

一、大学生资助工作的精致化要求

大学生资助工作涉及大量助困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是管“钱”的工作;又经常涉及实物捐赠的收受和发放,也是管“物”的工作;同时,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在校大学生,需担负起教育学生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合理支配助困资金、按时归还助学贷款等责任,还是管“人”的工作。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就是实现人、财、物等资源科学化配置的过程,是系统性很强、不断追求公平与效益最大化的过程。此外,还要体现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本的精神,尊重他们的个体差异,在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个性化合理需求——包括经济资助与精神关爱。这就是大学生资助工作要达到的精致化目标[2]

大学生资助工作要实现精致化,其前提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经较为完善,学生资助形式和额度已经较为丰富,即在宏观层面上,各种资助款项总额能够完全覆盖来自低收入家庭学生的资金缺口。

在精致化学生资助工作的视角下,检验学生资助工作是否扎实到位的标准,除了资助额度是否能够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使他们安心求学之外,还要看资助手段是否有利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健康,资助结果是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成绩、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省级和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运行模式

1.以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例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属于湖北省教育厅,代表省级政府行为,在促进教育公平的基础上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一方面,要通过机制与机构建设,保障资助工作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面向广大大学生,制定和落实适合湖北省的资助政策。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3]

第一,建立健全资助工作运行机制,保障资助工作顺利进行。包括:邀请省领导担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建立权威、高效的领导机制;定期及时与贷款经办行沟通,建立会议协商机制;成立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小组,建立部门及时协调机制;逐年增加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保障机制;采取形式多样、逐级覆盖的方式,建立资助政策宣传机制;开通资助热线接听咨询、处理投诉,以工作组的形式下基层检查工作,建立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舆论监督机制和督办检查机制等。

第二,加强机构建设,促进资助工作良性发展。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省内外资源,协调联动措施。在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机构建设的文件下,颁布省内文件,要求各市、州、县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以奖励促机构发展,以培训促机构发展。截至目前,湖北省120所高校、17个市州、11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三,注重资助措施联动,加大困难学生受助力度。通过绿色通道与“奖、贷、助、补、减”联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报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联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政府资助与社会资助联动,扩大助学资源范围和数量。

上述运行模式显示出良好的运行效率。数据表明,湖北省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总额、人数,以及奖、贷、助、补、减的资助力度都位居全国前列,连续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综合排名全国第一。

2.以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为例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立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经济帮扶,着眼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自2006年起通过实施绿色成长方案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服务。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的运行模式可以概括为: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学生资助中心为龙头,以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支撑,以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为基础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国家和校内外资助资源,学生资助工作高级顾问委员会指导学生资助工作,编制内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临时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和学生骨干承担协助性和辅助性学生资助工作。

从结构功能模式[4]来看,北大学生资助中心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第一,信息采集和整理工作人员;第二,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第三,资助项目管理工作人员;第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第五,项目咨询及评估工作人员;第六,监察督办工作人员;第七,内部运行工作人员;最后,由中心主任全面协调各项工作,与外部单位密切保持联络。以上八个角色是学生资助中心高效运行的必要条件。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科学合理的运行模式受到学生的高度认可。调查数据表明,学生对学生资助中心的满意度达到99%[5]

 

三、精致化学生资助工作视角下政府和高校的角色分割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是政府资助机构和高校资助机构的代表,两个中心一定意义上代表了政府和高校的行为角色。从二者的运行机制看,政府和高校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发挥着不同作用,承担着不同角色,它们都是学生资助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责任主体。

1.政府的角色

政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宏观层面学生资助体系的架构和学生资助工作的落实与监督,为学生资助工作达到精致化创造先决条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前,政府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并未占据非常主要的角色,政府责任并不清晰,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功能缺失的情况。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之后,政府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层面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对政府角色给出了明确定位。政府的功能具体表现为:

第一,政府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制定者和完善者。政府要制定并颁布相关资助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发展变化的情况对法规和规章逐步完善;省级政府不但要落实中央法规和制度,还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并完善地方性的资助规章制度,承担着资助政策本土化的责任。

第二,政府是学生资助机构和队伍的建设者和运行保障者。中央政府通过发布全国级文件要求各省和部属高校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配置专门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省级政府通过地方性文件要求下级部门成立和省属高校成立专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配置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以确保学生资助机构的专门化和学生资助队伍的稳定性。

第三,政府是各学生资助主体之间的联络者和协调者。政府负责搭建金融机构和学校之间的桥梁。如政府通过协调中国银行作为责任银行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面落实,通过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支行引入经办金融机构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第四,政府是助困资金的保障者和主要提供者。中央政府通过财政拨款设立助学专款,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较为充足的经费保障;政府还积极推行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实现对大学生多元化资助。省级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专门设立了省级助学金。

第五,政府是学生资助政策贯彻落实的督察者和事故处理人。政府负责监督专项资金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和流程及时合理地划拨给需要帮助的学生,若遇到学生资助事故时,政府应在第一时间给予检查纠错,追究相关责任,从这个角度上讲,政府承担着维护稳定的角色。

2.高校的角色

高校是学生资助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接面向大学生个体开展面对面的资助服务,直接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精致化进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否落实,直接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学费、生活费困难是否能够解决;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经济困难是否及时解决;高校是否能够加强对学生的能力提升辅导,直接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竞争力。以资助为基础,以育人为导向,成为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必须坚持的工作方针。

鉴于此,高校在学生资助服务中通常充任以下角色:

第一,高校是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员。高校理应通过传统和现代宣传媒介,打造立体式、信息化宣传体系,分时段、有重点地将国家惠及民心的大好政策传递到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高校是国家资助政策落实过程的标准化推进者。在困难生认定时,高校按照“民政部门-院系-学校”的层级,最终确认认定结果。在资助资金运行时,高校采取“学生申请-学生资助中心牵头,院系配合初审-以专业学生资助中心为核心的学生资助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操作模式,资金落实过程严谨、规范。

第三,高校是助学资源的联络者和配置者。要鼓励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积极争取国家助学资金、联络社会捐赠助学资金、联络实物捐赠、创设勤工助学岗位,引入和整合多元化的助学资源,深入落实资助项目,将助学资源合理配置给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性别、不同民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学生需求弥补经济上的缺口。

第四,高校是实现资助育人的阵地。在最大化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需求的基础上,一方面,加强他们的思想教育,包括感恩教育、励志教育、信用教育等;另一方面,吸纳各种资源、创造各种机会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如人际交流能力、国际视野等,提升他们的综合竞争力。

另外,高校还是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理论的探索者。通过最前沿、最直接的案例经验,发现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的难题,并借助高等院校相关科系和专业(如社会学、教育经济学等)的研究方法,不断深化学生资助工作理论。

 

四、结论

政府和高校在大学生资助事务中体现出不同的角色和定位:政府在大学生资助事务中占主导地位,在政策制定、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协调沟通、检查督办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承担管理者角色,为大学生资助达到精致化创造必要的保障条件;高校则在具体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包括困难生认定、助困资金多元化引入和分配标准化推进方面承担更多责任,并且高校的根本目标与主要角色在于服务和育人。

此外,高校和政府还应加强互动,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高校把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反映给相关政府部门,政府对各管辖范围内的高校加强新资助政策体系下的业务指导。只有这两个主体均找准各自的定位,并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通过有效联动尽可能把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安心求学、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最大程度促进教育公平。



[1] 作者简介:王艳新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

      姜旭萍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2] 张彦:《以“精致化”要求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发展》,《思想教育研究》,2010年第4期。

[3] 姜旭萍:《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进资助工作深入发展——湖北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8卷、第5期。

[4] 杨爱民:《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合理运行模式研究》,《中国高等教育》,2010年第11期。

[5] 杨爱民:《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合理运行模式研究》,《中国高等教育》,2010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