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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道德失范与重构——关于高校廉洁教育的思考

作者:◎文/李海燕 发布日期:2010-05-21

                       

 

摘要当下大学生道德失范状况已不容忽视。本文从分析道德失范的现状、原因入手,提出重构大学生道德体系的途径: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健全规范、拓宽监察渠道、加强制度的执行力等手段,以他律促进自律。扎实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塑造全方位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关键词学术道德失范  日常行为道德失范  自律  他律          

 

2005年下半年开始,以教育部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等十省市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试点工作为标志,廉洁教育逐渐成为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其重要性、必要性和有效性也备受广大民众的关注。笔者认为,校园廉洁教育为高校德育工作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工作领域,对塑造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也有积极的意义。

传统意义上,人们对“廉洁”的理解往往与经济行为有关,特别是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经济行为。简单地说,对“廉洁”的公认解读可以被概括为“不贪”。笔者更认同汉朝的王符在《潜夫论·实贡》中的一句话,“修身慎行,敦方正直,清廉洁白,恬淡无为,化之本也。忧君哀民,独睹乱原,好善妒恶,赏罚分明,治之材也”。“不贪”是廉洁的重要内容之一,除此之外,廉洁的内涵极为丰富,是一个崇高的道德准则,同时也是一种基本的行为规范。

当前,受整个社会氛围影响,大学校园内的违纪行为多有发生,对大学生道德失范的治理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本文拟从分析大学生道德失范的现状、原因入手,探索道德重构的有效途径。

 

一、大学生道德失范的现状

 

失范,即不符合某种公认的社会准则。美国学者莫顿(Robert.K.Merton)指出,“当个人以正当手段去实现正当目标时,个人行为是符合社会要求的。当目标和手段不一致时,失范行为即出现了。”[1] 而道德失范,则是对背离了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的一种概括。从这种意义上讲,大学生道德失范就是指违背了校园学习生活过程中所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的行为。由于大学生身份的特殊性,笔者将大学生的道德失范归纳为学术道德失范和日常行为道德失范两类。

学术道德失范(misconduct in academy),简言之就是违背了学术诚信(academic  integrity)的行为。关于学术道德失范的研究在国外相对较为成熟,美国学术诚信研究中心对学术诚信的表述是即使在逆境中也必须对五种基本价值观做出承诺,即诚实、信任、公平、尊敬与责任。[2] 另外一些表述就更广泛且简洁,比如乔治亚大学就把学术诚信定义为没有欺骗、剽窃、撒谎,没有不正当引用原始资料。[3] 根据这种简洁明了而又被普遍认同的定义,我们可以把大学生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归纳为以下几种。

1、考试作弊。作弊并非大学生的专长,夹带纸条、传答案等传统手段与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的充分结合使这种现象屡禁不止。

2、论文(作业)抄袭他人成果。俗话说“天下文章一大抄”,这种现象在大学生,尤其是人文社科类大学生中非常严重。一项调查统计表明,54%的研究生在第一篇论文完成过程中有“剪刀加浆糊”的拼凑行为,其中硕士生的比例要比博士生更高。[4] 笔者在上大学时曾经在图书馆的一本参考书上赫然发现“本段已抄”的字样,而网络时代的抄袭则更为简单,大学生中直接从网上复制粘贴作业的现象非常普遍。

3、论文成果“搭便车”。目前高校对研究生毕业一般都有发表文章的要求,为了达到这一量化要求,一些学生往往求助于师兄师姐、同学,在未参与的成果中挂个名。这几年,学生发表论文以及参与“挑战杯”等科研成果比赛作品中一大串作者署名现象屡见不鲜,其中很多都出于这种目的。

4、购买版面。随着出版行业市场化步伐的加快,科研成果的市场化运作也逐渐成为现实,在学术期刊上购买版面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而花钱出书则早已是被普遍接受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需要争取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本科生虽小小年纪却著作等身的怪现象。

为与大学生学术道德相区别,本文将大学生校园生活、参与社会工作、交往等环节统一纳入“日常行为”这个大的概念中,日常行为道德失范即指大学生在宿舍生活、参与班级活动以及参与社团或其他社会活动中违背了校规校纪以及其他违反诚实、公平、尊重等道德准则的行为。从最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大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失范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有关宿舍管理规定。宿舍是大学生校园生活的重要空间,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对生活在同一个空间的人的尊重以及个人责任的体现。近年来,出借、出租床位、以寻租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床位、留宿异性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校园秩序。

2)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其他学生团体选举中的贿选现象。选举制度本身是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志,而近些年来的贿选现象却亵渎并严重损毁了作为高校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的民主。前些年我校的一次研究生会换届选举中几位竞选者的表现甚至引起了社会媒体的关注,并对之后的选举过程产生重要影响,这不能不说是学生活动民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事件。

3)在推优入党、民主评议过程中的不正当寻求支持行为。与上述竞选寻租现象相似,为了获取较高的得票而拉关系、求支持的行为在学生中普遍存在,乃至曾有学生对笔者说,非常看不惯这种行为,但为了得到较高的得票支持“不得已而为之”,这是典型的正当的道德评价指导的不道德行为。

4)担任学生干部但却未能履行职责。由于大学的学生组织往往都是由自荐、推举、选举等方式组织起来的,对学生干部的约束机制一般也是松散的非刚性的,因此,学生骨干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现象也相对普遍。这里有三种情况,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自荐时未能对承担职责所需的时间精力做出充分的估计,上任后在学习的压力下背离了对同学的承诺;二是自荐时雄心勃勃,上任后觉得“没什么意思”而放弃了自己的承诺;三是自荐时就是想为了上研究生、出国或工作而获取一个“名分”,因此有名无实。这种不能履行职责的行为不仅是对同学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责任以及公共权力的极大不尊重。

 

二、大学生道德失范的原因分析

 

造成大学生道德失范的原因很复杂,既有个人道德因素问题,也有社会环境影响以及制度缺陷等因素。就客观原因讲,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外在环境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信息科学技术的运用,思想文化的多元化日益呈现并已经冲击到被称为象牙塔的大学校园,社会转型期人们所特有的浮躁、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侵蚀了阅历少、分辨力不强的大学生们。由于学术腐败而产生的师德问题更是对学生产生了负面引导。

2、评价机制所产生的负激励。“量化”的评价机制为大学生道德失范提供了动力和可能。在大学里,教师评职称需要看科研成果数量,学生拿学位要看论文数量,找工作简历上要写担任社会工作的职务和数量,在获取利益和有限的时间精力的矛盾下,作弊、寻租就有了动力和可能。

3、制约机制缺失。这里有两个重要内容,一是制订和完善规范,二是执行制度。近年来,高校在学生的学术规范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制订和完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执行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做实际学生工作的人常会有这种经历,遇有学术违规或日常行为违纪的学生,一经处理,往往就会出现诸多求情者,其中,违纪者有之,亲属有之,也不乏其导师以及某些领导同志。而结果,往往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一个机会、放一条活路”。而我们的制度却因此失去了公信力,也失去了“惩前毖后”的功能。简单说,就是令不能行,禁不能止。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执行力的规范无疑会形同虚设。

4、传统的德育观念的片面化。传统意义上的德育范畴往往被局限于理想信念教育,在相当一部分老师看来,“传道、授业、解惑”也仅局限于讲授专业知识、解答疑难问题。尽管全员育人的理念不断地被强化,传统意义上的教学与德育的清晰分野状况也很多高校都无法忽视。这种观念的片面化就使对学生的学术道德以及日常行为道德教育在一定程度出现真空状态。同时,传统德育工作中重宣传引导、轻规范控制的工作方法也是导致工作流于空泛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加强制度建设,重构大学生的道德体系

 

20051月,中央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明确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共青团组织要把廉洁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以管理促教育,重构大学生的道德体系无疑是当下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强化高校德育教育的责任,将学生的道德教育放在育人工作的首位来抓

近年来,我国对大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要求也越来越清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要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5] 大学生正处于一个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教育、引导得当,我们将会得到一支健康、有力的建设队伍,而疏于教育、管理造成的大学生行为失控则有可能会造就一批破坏性的力量。因此,将大学生道德教育作为育人工作的首位来抓,实现大学生德育智育同步发展,是大学育人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同时,这个目标也要求我们不断扎实推进德育工作,将道德教育紧扣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比如,以端正学风为契机,教育学生崇尚科学、明理诚信;抓住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选举等机会,引导学生熟悉公共权力运作过程,培养其遵纪守法、民主、程序意识;引导学生把教育内容迅速转化为自己的理念和思维习惯,避免眼高手低,以理想信念为招牌空谈国家、民族和政治。

(二)以师德建设为契机,优化校园道德环境

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学生在求学的过程中,必然会在有意无意中或多或少地接受老师的价值观念,换句话说,教师的言行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被学生所模仿的。近年来,虽然高校中出现了象王选、孟二冬这样的师德典范,但教师学术腐败的现象也屡屡发生。如果说学生道德失范的一个重要外因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那么,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教师道德失范会对学生产生什么样的示范效应?因此,大力加强师德建设,优化校园道德环境,减少不良环境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将会对大学生的道德体系重构产生积极影响。

(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推进大学生道德体系重构

道德,说到底属于意识形态层面,康德说:“我怀着无限的敬畏沉思这两件东西:那天上的星空和我们心中的道德律。”[6] 康德所强调的敬畏,实质是希冀用道德法则的普遍性,唤起人们的自觉遵从。而道德准则虽然因其具有舆论监督和引导功能而具备一定的约束力,但这种约束力最终是来源于人的内心世界,其约束力的实现要通过道德意志即自律来实现。这就决定了这种约束的非刚性。反过来讲,这种非刚性的约束能否实现是以个人素质决定的,其不确定性是显而易见的。

美国心理学家柯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三水平六阶段道德发展理论[7],他认为,人类在前习俗水平(preconventional level)的主要特点是个体着眼于人物行为的具体结果及其与自身的利害关系,认为道德的价值不是取决于人或准则,而是取决于外在的要求。在习俗水平(conventional level)阶段,个体着眼于社会的希望和要求,能够从社会成员的角度来思考道德问题。而在后习俗水平(postconventional level)阶段,个体不只是自觉遵守某些行为规则,而且道德判断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根据这一理论,人类道德认知的发展是先他律而后自律,而且是循序渐进的,那么,要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就必须要有“他律”作为保障,而制度制约恰恰是“他律”的重要保障。

亨廷顿认为,“在制度化程度低而参与程度高的政治体制内,社会力量借助他们各自的方式直接在政治领域里进行活动”,“制度化程度和参与程度之间的比率与此相反的政治体制则可以称之为公民政体”。[8]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一般情况下,在政治领域内,制度化程度与民主化程度成正比。

因此,在大学校园中重构道德体系,除了加强宣传和引导,制度的制约是一个有力的保障。笔者认为,加强制度建设,应着力于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学术和日常行为道德规范,并加强规范教育

正如上文所说,自律是道德的最高水平阶段,要培养自律意识,单纯靠内省机制是无法实现的。因此,我们必须依靠健全的规章制度来发挥它的导向性和约束力,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并在此基础上将“他律”转化成一种恪守规范的习惯并最终形成“自律”。近几年,我校在建立健全规范上做了大量工作,笔者认为,大学生对有关规范的知情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因此,在健全规范的同时,如果能够加强规范的文本教育、案例教育,或者说,用有效的方式保障学生知情权的实现,将会很大程度提升规范的有效性。

2、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引导大学生遵守道德规范

现阶段高校的评估制度过度强调量化性质,实际上已使评价机制被严重扭曲。教师评职称需要论文、科研成果,学生申请奖学金、获取学位、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需要看考试成绩、论文和科研成果以及社会工作情况。当成绩、成果的数量直接和学生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的时候,自然会出现考试作弊、购买版面、选举舞弊等不择手段的现象。因此,高校亟需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逐渐淡化“量”的色彩而加强对“质”的要求,帮助学生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引导他们积极向上、严谨求学。

3、健全惩罚机制,加强制度的执行力

有句古话说“天大人情,人情大过天”。在长期以人治代法治的传统下,无论是对大学生的道德失范还是学者层面的道德失范,在处理过程中总是渗透了浓郁的“人情味儿”,比如违规的老师多半是换个地方依旧教书,违规的学生则在老师们的慈母般的关怀中顺利过关。笔者绝不否认教育是最终目的,然而更不能否认的是无论是天大的人情还是再好的认错态度,其违规事实是无法因之改变的,如果说一个大学生在选择入校时就接受了学校各种行为规范的契约约束,那么,他必须对其行为负起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只有能够执行的制度才是有生存空间的制度,因此,健全惩罚机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是健全机制建设的一个必然之举。

4、拓宽监察渠道,加强舆论监督

2003年是中国的学术道德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年份,一个重要标志是媒体的全面介入[9],媒体对学术道德失范的监督开始逐渐显示出其强大的影响力。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保护学生隐私或其他原因考虑,在对道德失范事件进行处理之后,公布往往仅限于一定范围,甚至只说事不说人。这就影响了舆论监督以及道德监督功能的发挥。实际上,舆论监督往往可以给道德失范者造成一定压力并同时产生威慑他人的作用,从而对道德体系的构建发挥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公示制度、申诉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能够拓宽监察渠道,加强对学生学术活动和日常行为的管理和约束。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的道德水平在现阶段直接影响了高校正常教学秩序、合理的学术秩序的建构和校园文化氛围的建设,在未来阶段则会影响到职业人的职业道德水准及其所承担事业的发展状况。因此,加强廉洁教育,重构大学生道德体系的工作刻不容缓。尽管这一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然而在世界范围内对这一问题的普遍重视的大环境下,在我国政府以及各级教育机构和教育人对这一工作的热切关注和努力下,道德失范的纠正和道德体系的重构应能够成为现实。

 

作者:李海燕  政府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刘洁纯



[1] 江新华:《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表现,教育根源与治理对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3年第3期。

[2] 田德新:《美国高校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诚信》,《外语教学》,2003年,第4期。

[3] 陈美爱、姚本先:《大学生学术诚信研究》,《中国地质教育》,2008年第2期。

[4] 姜春林:《研究生科研越轨: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科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年第3期。

 

[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人民网,2006-6-25

[6]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76-76

[7] Lawrence Kohlberg1963The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orientations toward a moral order,Sequence in the development of moral thought. Vita Humana

[8] 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73-73

[9] 任建民,学术道德提升期待制度建设,人民网,200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