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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院系学生工作体系的探索与思考

作者:朴文丹 发布日期:2010-12-14

要:院系是学生工作的基层单位,是学校对学生培养工作的直接着力点。建立科学的院系学生工作体系是当前学生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本文从理论维度分析了建立院系学生工作体系的必要性和基础,并结合法学院的实践与探索,对建立科学合理的院系学生工作体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院系学生工作 设计 基本架构


 


 


 

学生是学校的教育和服务对象,也是学校的重要“产品”。只要有学生在,就存在着学生的管理、服务和思想教育问题,这使得学生工作成为一项传统的、基础的工作。然而,“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学生是不断流动着的,学生群体的变化使得学生工作不断面临很多新的问题,这又使得我们必须不断研究学生的特点,发现学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要求,创新学生工作的思路与方法,探索符合学生培养要求的更为科学、有效的学生工作体系。这是学生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学生工作生命力所在。院系是学生工作的基层单位,是学校对学生培养工作的直接着力点。因此,客观分析院系学生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学生工作体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一、院系学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一是学生规模不断扩大,层次增多,学生工作需要提供的管理、服务和教育的工作量大大增加。这是当前很多高校、很多院系都面临的问题。另一方面,专职的学生工作人员的数量却不可能同比例增加,这对当前的学生工作提出了挑战,使学生工作的难度大为增加。


 

二是学生自我意识增强。由于现在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他们对集体生活的适应能力有所降低,参加集体活动时更多是从自身兴趣出发,往往个人安排的事情优先于集体活动。这就对学生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组织集体活动(尤其是思想教育类的活动)的难度加大。


 

三是学生就业压力增大。很多学生从一入学就开始考虑就业问题,因此,对专业课程内容的要求更加功利化和市场化,同时,对参与社会实践、工作实习等锻炼实际工作能力的需求更加强烈,因而对参与学院的教学管理及学生工作的要求也随之增强。


 

四是学生个体性差异加大,心理健康问题、经济困难问题显现出来。这几年,高校因心理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有所增加,尽管其中的原因十分复杂,并非源于高等教育本身,但却集中反映了社会普遍对心理健康知识的缺乏。而作为高知识层次人才的培养单位,高校除了需要应对突发事件,更承担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责任。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差异加大,有部分经济困难学生甚至连解决最基本的生活费都有问题,这会直接影响到其学业。个体性差异的加大要求学生工作需要更加科学化、人性化,管理、服务和教育的内容要充分考虑到个体差异,解决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采取更加专业的工作手段。


 

工作量的急剧增加,学生特点的突出变化,学生对学生工作的需求层次和质量的提高,都要求学生工作的内容及形式作出相应改变,管理和服务工作需要更加科学化、人性化,并适当地向社会化、市场化拓展;思想教育工作的形式和渠道必须创新,使之更加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正如我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张彦副书记所提出的:学生工作要实现从经验事务型向科学化、职业化、专业化的转型。而对于学生工作这项包含非常丰富内容的集教育、管理和服务于一身的系统性工作,成功的转型必须要有一个整体的思路,把建立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作为目标;否则,就不可能达成转型的目标和要求。


 


 

二、学生工作的职能对学生工作体系的要求


 


 

一般而言,学生工作的职能应包括教育、管理和服务三方面内容。学生工作在面临上述新问题的情况下,完成各项职能不仅需要学生工作体系作出相应的变化,同时也需要体现出三项职能相互之间的有机配合。


 

首先,管理和服务职能要求学生工作应进一步制度化、系统化。


 

学生工作的内容首先是对学生进行管理和为学生提供服务,这是多年以来学生工作的基础。从学生入学后的宿舍管理,到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从学生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到学生的学业规划、毕业实习及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学生工作的内容涉及到了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除了在课堂上及实验室的专业学习研究之外,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方方面面几乎全部与学生工作部门相关。所以,学生工作首先要将管理和服务的这些最基础的工作内容做扎实。传统的学生工作方法主要是经验型、事务型的,这为学生的个性化指导与管理提供了很多宝贵的经验。但是,在学生规模已经有了很大增加、学生个体差异性进一步加大、学生内在需求多样化的情况下,仅靠传统的工作方式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学生的需要了。因此,做好学生工作的基础,首先是加强管理和服务制度化、系统化的建设,将很多从事学生工作的老师在管理和服务的岗位上积累的有效的工作方法通过一系列制度和管理办法固定下来,更有效地进行经验传承,借以提高学生工作的效率和规范化程度。在制度化的基础上,个性化的管理和服务才可能有的放矢。


 

其次,应强化学生工作的教育功能,并以教育作为学生工作的主要追求目标及管理、服务工作的先导。长期以来,学生工作比较多地强调了管理和服务,而对教育功能强调不足。作为学校对学生进行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工作本身不能够仅仅满足于为学生提供基本的生活、学习的管理和服务,更要在其中体现应有的教育功能,通过为学生提供专业知识学习之外的实践平台,使学生通过实践将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同时更深刻地理解为人处世的基本道理,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德才兼备”的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同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必须依靠与学生的良好互动,因此,非常有必要将思想道德教育、心理辅导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教育工作做在前面,使学生真正意识到:他们不仅仅是被管理和服务的对象,更是在此过程中接受教育、获得成长的主体,积极参与和配合学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也是学生自身成长成材的内在需要。只有这样,管理和服务才能取得更加满意的效果。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管理和服务职能是学生工作的基础,教育职能是学生工作的重心;如果没有实现教育职能,学生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只能停留于一般的层面,不可能更好地满足学生全面成长的需要。因此,建立以教育为先导、以管理和服务为基础的学生工作体系,而不是单纯地讲管理和服务,是学生工作进一步深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学生工作应有之义。


 


 

三、体系内容设计与完善的方法基础——调研工作


 


 

学生工作的推进有赖于工作形式与内容的创新,这种创新设计是否能够被学生接受并取得实效,很大程度决定于是否真正满足了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因此,我们十分重视对学生的调研工作,以使我们的工作设计具有针对性。为此,学院充分调动学生组织的积极性,在院团委调研部策划和领导之下,通过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进行了多项调研工作,调研的项目有学校有关部门安排的,更多的是学院学工组根据本院工作实际需要拟订的,还有学生组织自行设计的,从问卷的设计、发放、回收,到调研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直至最后形成完整的报告,整个过程基本由专门负责的学生骨干独立完成,不仅调动了学生参与学院管理的热情,锻炼了学生才干,更从学生视角获得了的关于学生需求的较为客观的数据和分析结果。


 

去年我们完成的调研报告有以下六个:1)《北京大学法学院19992000级保送研究生状况的调研报告》,跟踪保送研究生在毕业后的成长情况,为学院客观评价保送研究生生源质量、进一步完善保送研究生制度提供了一定的数据支持;(2)《北京大学法学院班主任工作调查报告》,为了解不同层次的学生对班主任工作需求、掌握学院班主任实际工作效果提供了依据,给今后改进班主任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提供了一定的方向性指导;(3)《关于法学院教学工作的调研》,帮助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教学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促进了学生、教师及教学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对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提供了帮助;(4)配合学校完成了北京大学研究生德育工作情况调查表》和《基层共青团工作创新调查》;(5)《关于法律类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需求调研》,通过学院的校友网络,选择了法律类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几类行业进行调研,为学生提供来自就业市场的信息,使学院的就业指导工作更有针对性和科学性;(6)《调研工作网络化可行性论证》,针对调研工作方式进行的,为学院将调研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提供了参考。


 

上述调研工作绝大部分已经完成,有关的调研报告还刊登在《北大法律人》上,在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及校友中发生了一定的反响,更重要的是为构建学生工作体系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也为学生工作组制定今后的工作计划提供了有效的指导,促进学生工作内容上更满足学生的需要,形式上更贴近学生的接受方式,从而使学生工作更科学、有效,也更丰富多彩,受到了学生的欢迎。


 


 

四、学生工作体系的基本架构和内容


 


 

通过上述对学生工作的综合考察,结合法学院学生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学院的学生工作体系要综合实现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制度体系


 

重视制度建设是法学院的传统,随着学生工作的不断推进,新的问题、新的工作内容不断出现,因而需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完善已有制度或者订立新的制度,建立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力图使制度覆盖所有常规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度的构建使管理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方便学生对有关工作的了解及其与学院之间的沟通,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工作的规范程度和可信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人力成本,保证了学生工作不仅完成好既定任务,又能进行创新实践。除了学校管理制度外,我们还根据学院自身工作需要在学生管理工作、党委及团委工作、就业工作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人员体系


 

由于专职的学生工作人员相对较少,要实现学生工作的质与量的飞跃,就有必要将各方面的力量进行整合,形成以专职学生工作干部为主干、以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和学生骨干队伍为两翼、以教师与专家队伍为补充的优势互补的学生工作人员体系。


 

1、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包括选留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中发挥主干作用,是提供主要管理和服务、进行制度建设与课程建设的主力军。因此,要求更加专业化、职业化,要具备一定的法学专业知识及法律实践能力,钻研党团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研究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问题,掌握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发现和处理心理问题的基本方法。


 

2、班主任和辅导员队伍,是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的重要力量。他们相互配合,各有侧重。班主任主要由专业教师和专职学工干部兼任,侧重专业学习及职业发展的指导;辅导员更多侧重生活指导和人生规划指导,主要由选留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理担任。班主任和辅导员通过谈话制度,切实掌握学生基本生活情况、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对有关问题给予必要的教育和指导。


 

3、学生助理和学生干部队伍,是学生活动开展的主体,是学生工作通过各项制度实现放大效应的关键,通过定期的例会制度和工作培训,设立适当的奖励制度,充分调动这只队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团队意识和责任意识,锻炼和培养学生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


 

4、专业委员会,目前我们已设立有就业指导工作委员会和学生奖励与处分工作委员会,将党委和行政领导、院长助理、团委书记、教务主任、教师代表等各方面人员组织起来,便于沟通信息,集思广益,使学生工作得到各方面的了解和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使评审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三)课程体系


 

如果把学生工作比做一个生命体,那么,一套完善的制度支撑下的管理和服务犹如骨架,而对学生的教育则是血肉,这是使学生工作更有活力的关键。要使学生工作的教育职能得以实现,仅靠传统的一对一式的思想工作方式已经不能够满足学生多层次的成长成才需求,而将有关内容设计成为一系列课程,既可发挥课堂知识讲授具有的体系化、规范化和规模化的优势,又能够更多地为学生通过实践将知识转化为能力(尤其是职业发展需要的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提供帮助;既可以改变学生书本知识丰富而能力缺乏的困境,又可以将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有机地结合在专业能力塑造的过程之中,为德育工作开展也提供更有吸引力和实效的平台。通过两年的筹备,我们已经开始较为系统地开设三大系列的课程:


 

1、成长成才课程


 

这一系列课程综合以往所有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及全面成长成才的教育内容,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分别安排了几个方面的课程内容,包括新生角色转换及学业规划、党团思想教育、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及学术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文艺训练营。


 

这些内容力图涵盖身心健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及学习、生活规划等学生最需要了解的各方面内容,课程的组织方式灵活多样,既有专家讲座,有校友经验介绍,也有班级和支部讨论。随着课程的进展,我们还不断在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


 

2、第二课堂课程


 

所谓的“第二课堂”,是指区别于教学大纲规定的专业知识课程以外的“课堂”,侧重于培养学生作为法律人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实践能力)。此类课程是法学院根据毕业生未来的职业发展特点而设计的具有自己特色的课程,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由各班级、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向学院提交项目申请,在获得批准后独立实施。而学院学生工作组则负责考核和提供经费,提供必要的对外联络。法学院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非常重视,建立了法律援助协会,与几个单位共建学生的实习基地,通过多种方式为学生实践搭建较为稳定的第二课堂平台。第二课堂具体包括如下几类内容:法律人思想道德与职业规划建设、法律人执业素质训练、法律人身心健康及基本能力发展计划、法律人文化生活交流建设、法律学人实践创业计划。


 

3、职业生涯规划课程


 

就业问题一直是学生最为关注的问题,而学生的有关知识和实践能力比较欠缺,非常有必要从职业生涯规划的高度指导学生,帮助学生不但顺利实现短期就业,还要追求长期的职业生涯的科学规划和成功实现。因此,我们将职业生涯规划单独列为一个独立的课程系列来组织,以期在体系上和内容上更符合职业生涯规划的规律和就业指导工作的需要。课程的组织方式既有授课方式、会议方式,也有实践和讨论的方式,针对不同年级、学历层次的学生内容设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包括如下内容:职业生涯规划理论、自我认知及能力培训、


 

职业及就业环境认知、就业决策辅导。


 

课程体系的设立是实现学生工作教育职能的基础,还需要与合理的人员体系及完善的制度体系相互配合,共同实现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科学化。在新的学生体系之下,我们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学生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也将在实践当中不断对体系进行发展和完善。


 


 

作 者朴文丹 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王伟